Page 20 - 104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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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的鞋面於踩油門、煞車變得反應遲鈍,濕的鞋面                              以下。只要利用簡單的控制交通工具如三角錐,
           使得腳容易踩滑或卡死於兩個踏板之間。                                 即可處理該事件。無人受傷的車禍和停滯車輛屬

                                                              於該類型。
           十、交通意外現場的安全作業
                                                                  5、使用緊急車輛照明:這部分提供了選擇
                消防人員幾乎是第一時間到達救災、救護現                           適當類型的照明方式。在夜間處理車禍事故,因
           場的反應者,在火場中指揮官或救護人員只要確                              為過度照明已被證實會提高二次事故的風險,由

           立警戒區後,封鎖警戒區即可。然而,面臨大型                              於照明的重點是建立適當的工作區,因此使用適
           的交通意外,如夜間國道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                              當的緊急照明為原則。在比較大型的交通事故
           有人員受困、車輛起火等,在高速行駛的車流                               中,警戒區須設定完整,警戒區由 4 個部分組成:

           中,若消防人員為第一到達現場,則必須考慮作                                   (1)預警區:
           業安全問題,有時候大型事故需要多個不同單位                                  預警區目的是告知、預告司機前方有交通意
           於後續到達現場(例如消防、警察、環保、拖吊                              外,其中交通管制工具如交通錐、警告標示等,

           業者等)共同作業,各單位間的作業範圍、需求                              會視速度、道路條件、以及相關路況等因素而有
           均有所不同,故身為消防人員亦有了解現場交通                              不同的警戒區域長度。高限速的地方,需要更長
           管制的必要,並讓其他單位明白消防作業的範圍                              的預警和過渡區。MUTCD 中有具體的車速對照

           與需求,避免發生交管人員認為現場已無危害而                              預警區的警戒距離。(如下表)
           自行解除封鎖,但仍有相關單位還在現場作業,
                                                                        ■表 車速對應預警區的警戒距離
           身陷於危險中。                                             車速(公里 / 小時)            距離(公尺)
                                                               32                     35
                (一)臨時交通管制(temporary traffic control
                                                               40                     47
           ,TTC)                                               48                     61
                                                               56                     76
                定義為管制接近事故現場、意外事故周圍
                                                               64                     93
           或緊急現場的車流。其目的為提高現場作業人員                               72                     110
                                                               80                     130
           的安全、盡可能維持交通的順暢、防止發生二
                                                               89                     151
           次事故。其中 MUTCD (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97                     174
           Control Devices) 將臨時交通管制分成 5 部分探                    105                    197
                                                               113                    223
           討:                                                  121                    250
                1、一般原則:包含各單位的協調、訓練、
           能見度、估計事件的範圍與長度、利用簡單的控

           制交通工具,如三角錐。
                2、主要交通事故:事件持續時間超過 2 小
           時,如果超過 24 小時,將需要符合 MUTCD 規
           定的工作區相關要求。

                3、次級交通事故:事件處理時間約需 30 分
           鐘到 2 小時。通常需要封閉部分的車道。一般的
           汽車車禍屬於這一類。
                                                               ■預警區於上游端設立,工程車於上游警示來方車輛,前方有事故封
                4、輕微交通事故:事件處理時間在 30 分鐘                           閉車道,下游區則為後續拖吊車等停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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