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104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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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1、快速、安全的清除事故現場:通常警車 3、雖然消防單位處理車禍案件,權責在於
停放於事故的上游,隨後是其他相關的作業車停 人命救助、脫困、緊急救護,但是在一個大的交
放於下游,如拖吊車、媒體採訪車,救護車也是 通意外事故現場參與的單位相當多,如拖吊車、
停在下游。 環保單位處理化學危險物質、衛生機關、醫院救
2、即時、可靠的聯絡通訊:與其他單位的 護人員,甚至是新聞媒體人員,故各單位共同處
管道暢通、了解共同用語,因為這是仰賴團隊合 理交通意外時,除依各自權責處理外,各單位的
作完成,另外相關的調度通知、請求支援等,均 行動路線、現場安全都要有所共識。
可以參考 ICS 指揮系統。 (五)車輛停放位置
(三)交通管制注意事項 1、高速公路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消防
1、隨時觀察現場作業處理狀況以及車況的 及救護車等各式車輛於第一時間出動,當第一輛
變化,適時增加封閉車道數以提高工作區的安 到場的消防車停於工作區,後面的消防車輛,在
全,或者縮減封閉車道數使交通順暢。 作業安全的前提下,需利用本身車體當做蔽護,
2、無論是白天或夜晚,均穿著反光背心。 兩輛消防車的距離應保持在 30 至 100 公尺之間,
3、車輛停放於適當位置。 不能距離過長是因為後方來車可能誤以為已經駛
4、根據需要,挪出適當空間給予其他作業 離封鎖車道,進而誤入工作區內。
的車輛。
5、正確使用燈光,尤其是夜晚時段,除非
需要照明作業區,否則勿開大燈,儘可能減少燈
光亮度,以免影響對向行車的視線。
6、利用三角錐或其他交通管制工具以管制
現場交通。
7、儘量減少封閉車道,現場並有人員指揮
交通。
8、儘快解除封閉的車道,恢復正常交通。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媒體可以提供訊息給公眾以避開受事件
影響的某些路線。這可能有助於減少主要事件附
近的交通壅堵,減少二次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警察單位認為消防機關很少進行處理
發生於公路的交通意外訓練課程,使得消防人
■第 1 輛車是參與救災車輛,第 2 輛車是做為蔽護的車輛,
員的基本危險認知或安全保護觀念薄弱,進而 不參與救災工作。
使消防人員本身陷於危險之中,亦可能會阻礙
了 正 常 的 車 流。 又 根 據 DOT (Department of 2、以大型車輛做為蔽護,阻擋來車,故第
Transportation)的統計資料顯示,在交通意外現 一時間上游停放消防車,而在下游停放小型車,
場發生二次車禍的機率高達 18%。 也就是救護車。
20 消防月刊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