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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橋梁之性能水準
性能 修復性
安全性
水準 短期(服務性) 長期(安全性)
PL3 結構保持彈性防止落橋 與地震前交通機能相同 簡易維修 經常維修
防止落橋與允許橋柱產生 短期搶修可恢復震前交通 依既有緊急搶修工法, 依既有修復工法,完
PL2
可修復之塑性變形 機能 完成短期搶修 成長期修復
防止落橋與避免橋柱過大 短期搶修可限重限速恢復 更換受損構件或進行結 封閉橋梁,進行局部
PL1
殘留變形 通行 構補強 重建
得禁止通行,以替代道路 得全橋或局部拆除重
PL0 防止落橋與避免橋柱崩塌 得全橋或局部拆除重建
或臨時便橋取代 建
資料來源:交通部
後因應全臺實際震度狀況,於89
年4月修訂橋梁耐震設計規範部
分章節,除震區重新劃分外,另
製作臺北盆地之加速度反應譜,
並增列設計垂直地震力之規定,
及增列水平雙向地震效應與垂
直地震效應之組合等規定。而98
年6月所頒布之橋梁耐震設計
規範,係依據地震危害度分析所
得最新之研究成果,並參考活動
斷層位置與過去大地震發生之
紀錄,重新整合工址加速度係數
(Z)與正規化加速度反應譜係數
(C),改以設計地震水平譜加速
921集集大地震重大震害橋梁位置圖(所示車竉埔斷層為本次地震資料)(資料來源:交通部)
度係數(SaD)進行震區劃分,且
則之研究」成果報告及訂定準則 強性能目標後,再按照其使用年
新增「鋼橋墩構材之韌性要求」及
草案,草案中提出橋梁可依據安 限、補強工程費與新建工程費比
「隔震與消能設計」章節。
全性、服務性與可修復性,定義 例,評估是否辦理補強或改建。
交通部於98年版公路橋梁 出PL3、PL2、PL1、PL0等4種
交通部亦考量國道高速公
耐震設計規範頒布後,亦針對不 耐震性能水準,請詳表橋梁之性
路為臺灣地區最重要之救災道
符合最新耐震設計規範之公路 能水準及圖各種結構耐震性能
路生命線,有關既有高速公路橋
橋梁進行檢討。首先由交通部公 水準對應之結構反應狀態,並就
梁之補強標準應符合耐震規範
路總局委託國家地震中心完成 既有省道橋梁依其所採用之設
所規定、以地震回歸期表示之地
「公路橋梁耐震評估及補強準 計規範、橋梁重要性,擬定其補
106 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