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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常見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註解

                   註1: 脊椎創傷可能由鈍挫傷或穿刺傷等機轉所致,可能造成脊椎壓迫、直接脊
                          椎損傷或阻斷脊椎血流供應等結果。單純灼燙傷或穿刺傷(傷口遠離頭、

                          頸部)等機轉可初步排除脊椎受傷之可能,但鈍挫傷傷患有下列受傷機轉

                          時應假設其脊椎已損傷:
                          一、頭、頸、軀幹或骨盆受到劇烈撞擊的機轉(例如被壓在倒塌的結構、

                               遭受外力襲擊等)。

                          二、造成頸部或軀幹加速、減速或側彎之機轉(例如中、高速交通碰撞事
                               故、行人被撞倒或爆炸等)。

                          三、任何高度之墜落或跌倒,尤其是老年人。
                          四、從機踏車或任何動力驅動之交通工具中彈出或摔落。

                          五、淺水處跳水事件。

                   註2: 指創傷病患於事故後出現明顯的頭部或脊椎創傷、主述頸部疼痛、脊椎
                          痛、四肢麻或無力、損傷處以下雙側癱瘓、部分癱瘓、頸部穿刺傷或鎖骨

                          以上傷口、意識不清、神經性休克、男性陰莖持續勃起、脊椎解剖學上的
                          變形等徵象。

                   註3: 脊椎創傷病患應避免於處置或搬運過程中造成二次傷害,如不必要的移

                          動、缺氧、水腫及休克等,因此需給予適當固定(如頸圈、長背板等脊椎
                          保護固定器材)、給予氧氣及維持灌流(靜脈輸液),並迅速後送有能力

                          處理之急救責任醫院。

                   註4: 疑似脊椎創傷時應檢查背部是否有瘀傷、傷口或壓痛。
                   註5: 應將傷患擺放適當姿勢上擔架床,胸部脊椎創傷病患建議給予平躺姿勢送

                          醫,若脊椎創傷病患使用長背板固定,長程運送時需先於骨突處鋪放襯墊

                          避免產生壓瘡。
                   註6: 符合危急個案之脊椎創傷病患應轉送至有創傷中心或有能力處理之急救責

                          任醫院。利用長背板固定之傷患,送醫途中如遇傷患嘔吐,應將傷患與背

                          板同時斜向一側(保持頭部與身體成一直線),以避免造成吸入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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