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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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病人評估
6. 體溫:以體溫計測量。
7. 膚色:以目視之方式評估。
8. 血氧濃度:以血氧濃度分析儀測量。
原則上生命徵象評估在救護車上執行,即使是在初步評估的輔助檢查期間已
評估的項目,上救護車後仍要評估,且每隔一段時間亦須重複檢查,以評估病患
的病情是否改善或惡化。生命徵象不穩定之危急個案,建議每兩分鐘檢測一次;
其他危急病患建議每五分鐘檢測一次,非危急病患則建議每十五分鐘檢測一次。
(二)身體檢查
病史詢問獲得的是病患的主觀症狀,而身體檢查則可察覺疾病的客觀徵候,
藉由整合這些主觀症狀與客觀徵候即能建立對急症初步的臆斷,將有利於對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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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的決策,因此身體檢查與病史詢問是相輔相成的 。在有限的時間內,病史詢
問可以引導救護技術員有效率的掌握身體檢查的重點,例如病患意識不清時,應
檢查瞳孔大小及對光反應、比較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 ; 主訴胸悶、
胸痛時,評估頸靜脈是否怒張、聽診兩側肺音並檢查下肢是否有浮腫 ; 主訴喘
時,應聽診兩側肺音。身體檢查前應注意其隱私,並給予適當的解釋。
圖 7-3-7 檢查氣管有無偏移 圖 7-3-8 檢查頸靜脈怒張或塌陷
圖 7-3-9 聽診胸部肺音 圖 7-3-10 視診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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