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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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病人評估
有可能是呼吸道阻塞之現象。如同「非創傷」方式評估呼吸道,對於意識不清
且懷疑呼吸道阻塞之頸椎傷患,應以下顎推舉法打開呼吸道(圖 7-3-16),當不
能打開呼吸道時則改用壓額抬下顎法(圖 7-3-17)。若發現口腔內有可見的異物
或嘔吐物應以徒手或抽吸方式移除(必要時可將傷患頭頸軀幹成一直線側
翻),然後再打開呼吸道。有關意識不清且懷疑呼吸道阻塞傷患,以輔助設備
維持呼吸道通暢的方式同非創傷的處置方式。在處理的過程中,如果有懷疑頸
椎受傷,則儘量保持頸椎不要移動,只有在呼吸道能維持暢通的情形下,才能
進行後續的評估與處置。
圖 7-3-16 下顎推舉法 圖 7-3-17 壓額抬下顎法
(三)評估呼吸:評估有無呼吸窘迫現象。
如同「非創傷」方式評估呼吸,有明顯異常呼吸音代表呼吸有問題,尤其是胸
部創傷之傷患,如氣管損傷、開放性氣胸等。
(四)評估循環:評估有無循環不足現象。
在初評的第一步,致命性的外出血雖已被辨識與控制,然而在評估循環時,仍
應藉由評估脈搏及周邊循環,判斷傷患是否休克或血行動力循環不足;若再輔
以評估傷患身體,則對內出血等休克原因的辨識將能提供關鍵性的線索。
(五)評估失能:
1. 昏迷指數(Glasgow Coma Scale,GCS)。
2. 眼睛瞳孔大小及對光是否有反應。
3. 比較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對清醒傷患可以詢問或請其配合指令
動作,意識不清傷患若無肢體骨折或嚴重傷勢可先用手將傷患雙上肢高舉後鬆
開,接著下肢則用手將傷患兩膝彎曲後放開,觀察其肢體運動失調程度。
(六)評估傷患身體:
1. 快速視診頭、頸、胸、腹、骨盆與肢體是否有致命性之傷口。
2. 檢查頸靜脈是否怒張或塌陷(圖 7-3-18),氣管是否偏移,有無皮下氣腫,按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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