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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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病人評估
頸椎是否有壓痛(傷患意識清醒時)。致命性的胸部創傷可能會出現頸靜脈及
氣管不正常徵候,如張力性氣胸、心包膜填塞等。
3. 骨盆是否穩定與疼痛等(圖 7-3-19)。操作方法以向內側擠壓且一次為限,骨盆
骨折可能會造成後腹腔或腹腔內出血,導致出血性休克,若發現骨盆不穩定時
應用適當設備固定(如骨盆固定帶、被單、多條三角巾或 KED 等)。
4. 在保護傷患隱私下,視情形將傷患衣物移除,並注意保暖。評估傷患身體時,
若需移除患部衣物,應先向傷患或陪伴者說明。
圖 7-3-18 視診頸靜脈怒張或塌陷 圖 7-3-19 按壓骨盆是否穩定與疼痛
四、詢問病史
如同「非創傷」,創傷病史的詢問,也是依「主訴、之前、吃、過、藥、敏、
感」的方式進行。不同的是,在主訴方面,建議直接詢問「剛剛發生什麼事?」,以
了解事件本質(事件屬交通事故、墜落、利器穿刺、或火災等)。藉由對事件本質的
了解,可讓救護技術員在後續評估與處置過程中詢問相關創傷機轉,評估有無高能量
受傷機轉。若有的話,即屬危急個案,並應將其視為嚴重創傷。
除了單項技術操作規範所訂定與危急個案有關之高能量受傷機轉外,根據 TTAS 的
定義 10 ,其他高能量受傷機轉包括:
汽車:車體翻轉、乘客座位明顯凹陷、撞擊速度大於 40 公里/小時(未繫安全
帶),或撞擊速度大於 60 公里/小時(已繫安全帶)。
機車:被車速大於 30 公里/小時的汽車撞擊,尤其撞擊後人車分離。
行人或腳踏車:被車速大於 30 公里/小時的汽車撞擊。
五、初步評估之輔助檢查
創傷初步評估輔助檢查包括:
(一)血壓、血氧濃度(SpO 2):除非是 OHCA,原則上所有傷患均須檢測。
(二)體溫:除非是 OHCA 患者,原則上所有傷患均須量測。
(三)檢查瞳孔大小:急性意識不清或懷疑頭部創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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