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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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病人評估




                    3. 檢查口腔是否有異物?

                         必須切記的是,呼吸道無論部分阻塞或完全阻塞,均需處理,例如面對意識

                    不清且懷疑呼吸道有阻塞現象時,應以壓額抬下顎法打開呼吸道(圖 7-3-4)。

                         若發現口腔內有可見的異物或嘔吐物應以徒手或抽吸方式(以楊克氏硬管為
                    佳)移除,如異物無法清除,則進入「清除呼吸道異物」救護項目。












                       圖 7-3-3  以看、聽方式評估呼吸道                       圖 7-3-4  壓額抬下顎法打開呼吸道

               (二)評估呼吸:評估有無呼吸窘迫現象。


                         以看、聽方式評估呼吸深、淺、快、慢及有無明顯異常呼吸音(如哮鳴
                    聲),評估時間不超過 10 秒。基本上,呼吸道與呼吸可以同時評估,在進行評估

                    時,可視情況去除多餘的衣物,以便同時觀察病患胸部起伏是否對稱,有沒有使
                    用呼吸輔助肌(如胸骨上、鎖骨上、肋間肌肉隨呼吸明顯的起伏內縮)或出現特

                    殊姿勢(端坐呼吸)等情形,另可在初評的輔助檢查時,以血氧濃度分析儀測量

                    血氧濃度(SpO 2)。

                         經由評估意識、呼吸道、呼吸的評估及 SpO 2 的量測即可判斷病患是否有呼吸
                    窘迫現象以及窘迫的程度。以成人為例,根據臺灣急診檢傷急迫度量表(Taiwan

                    Triage Acuity Scale,  以下簡稱 TTAS)的定義               10 ,呼吸窘迫依其急迫程度,可分

                    成三級:
                    1. 重度呼吸窘迫:也就是呼吸衰竭。係指過度的呼吸工作而產生疲憊現象,明顯

                      發紺及意識混亂或沒有呼吸。相關臨床表徵包括:僅能說單一字或無法言語、

                      上氣道阻塞、呼吸小於 10 次/分、SpO 2 小於 90%。
                    2. 中度呼吸窘迫:係指呼吸費力,呼吸工作增加,使用呼吸輔助肌。相關臨床表

                      徵包括:僅能說片語或不成句、有明顯或惡化的喘鳴呼吸聲,但呼吸道仍暢

                      通、SpO 2 小於 92%。
                    3. 輕度呼吸窘迫:係指呼吸困難,心跳過速,在走動時有呼吸急促的現象,但沒

                      有明顯呼吸工作增加。相關臨床表徵包括:可使用句子、呼吸道暢通、SpO 2 介

                      於 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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