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7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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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估意識
依序以呼喚、輕拍與痛刺激方式區分意識為清、聲、痛、否四種等級。
八、評估呼吸道
以看、聽方式評估呼吸道是否有阻塞之現象,若有應先打開呼吸道:
(一)以壓額抬下顎法打開呼吸道(頸椎傷患使用下顎推舉法,當不能打開
呼吸道時應立即改用壓額抬下顎法)。
(二)若發現嘴巴內有可見的異物或嘔吐物應先將其去除,然後再打開呼吸
道;如無法清除,則進入『清除呼吸道異物』救護項目。
九、評估呼吸
以看、聽方式評估呼吸深、淺、快、慢及有無明顯異常呼吸音,評估
時間<10 秒。
十、評估循環
(一)無適當呼吸之傷病患檢查頸動脈(評估時間<10 秒)。
(二)有適當呼吸者檢查二側橈動脈(評估時間<10 秒),並評估周邊循環
(目視膚色是否蒼白、發紺或異常,觸摸末端肢體是否濕冷,檢查
微血管充填時間是否>2 秒)。
(三)若有創傷時應快速查看全身是否有立即可見且持續之外出血情形,
若有則馬上加壓止血。
十一、評估失能
(一)昏迷指數(GCS)
(二)眼睛瞳孔大小及是否對光有反應。
(三)比較二側上肢和下肢的感覺和運動功能。
十二、評估傷患身體
快速視診頭、頸、胸、腹、骨盆與肢體是否有致命性傷口,檢查頸靜脈
是否怒張或塌陷,氣管是否偏移,按壓頸椎是否壓痛(傷患意識清醒時),
骨盆是否穩定與疼痛等,視情形將傷患衣物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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