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中級救護手冊
P. 225
創傷病患到院前照護絕不能輕忽的問題。對於多重嚴重創傷之傷患,
救護技術員若已施以呼吸道、呼吸、循環之處置但仍無法穩定時,
絕不要浪費時間在現場處置,此時唯有迅速後送至有能力處理的創傷
中心才是正確唯一的途徑。
三、嚴重創傷分類及後送原則
後送的原則應依照創傷病患後送原則決定是否送至創傷中心,
美國外科醫學會外傷委員會有制定創傷病患之「現場檢傷分類與後送
指引」,依此目前我國也有訂定出適合的版本(請參照中央衛生主管
機關或各縣市消防局所頒布之作業程序),使嚴重創傷病患 能 儘速
送往可以處置的創傷中心,藉以提高此類傷患的存活率。
四、創傷中心建立的重要性
為配合整個創傷照護系統的設計,急救責任醫院根據一定的標準
制訂分級,以提供創傷病患最佳及時性的照護。創傷中心除了需要
醫院組織和行政系統的技援外,一般還包括:
(一) 創傷小組:每組至少具備神經外科、一般外科(胸、腹、創傷科)
、骨科等各一名醫師,再加上麻醉醫師。
(二) 創傷協調者:包括創傷指導員和創傷協調連絡員。
(三) 創傷加護病床。
(四) 創傷病房。
(五) 手術室(隨時可待命施行創傷病患手術)。
(六) 創傷登入。
(七) 創傷醫療計劃:主要包括嚴重創傷、夜班和大量傷患處理計畫。
(八) 跨科部創傷會議的舉行和創傷品質指標的訂定。
嚴重創傷病患愈早被送至有能力施行確定處置之創傷中心其預後
愈好,創傷中心大致上可分為四個等級,以一級創傷中心為中樞,並
需和其他各二、三、四級創傷醫院相互聯繫合作,才能構成一個完善
綿密的創傷急救系統,整個創傷系統所強調的是其組成及運作,而
不是各別創傷中心分級的高低;各級創傷中心於市區或郊區的需求也
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