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105年7月消防月刊(全)
P. 11

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時,則取得該都/道/府/縣首長之登記(法第

                                                                3 條)。申請要件如下:
                                                                    一、對簽訂契約之一般消費者執行保安業
                                                                         務內容(並已獲主管單位核准證明)。
                                                                    二、因銷售液化石油氣造成用戶生命、身

                                                                         體或財產發生損失時,其損害賠償給
                                                                         付能力。
                                                                    三、預定銷售地區、預定銷售戶數及預定

                                                                         銷售數量。
                                                                    四、標示儲存場所之位置(含其他設施之
                                                                         位置關係)及構造與附近狀況之圖面
                    ■儲存場所應裝設避雷設備。                                        (法第 11 條但書所定之內容除外)。

                                                                      法第 11 條但書規定如下:
             其他國家儲存場所介紹
                                                                    一、液化石油氣充填業者在充填場所已經

                                                                         所有或占有儲存場所。
                    日本
                                                                    二、販賣業者已所有或占有高壓氣體保安
                 日本家用液化石油氣之經銷管理,規範於                                      法第 16 條所規定的第一種儲藏所。
             「液化石油ガスの保安の確保及び取引の適正化                                  三、委託他人販賣已充填液化石油氣之容

             に関する法律」(以下簡稱法),並訂有規則,                                       器的情況。(但受委託人需符合下列
             由經濟產業省管轄。                                                   條件:
                 執行液化石油氣販賣事業之業者,在超過                                      1. 液化石油氣充填業者在充填場所已

             2 個以上之縣市區域設置營業處時,必須取得經                                      經所有或占有儲存場所。
             濟部長之登記;只在 1 個縣市區域內設置營業處                                     2. 所有或占有高壓氣體保安法第 16 條




























                                                   ■日本液化石油氣儲存場外觀。


                                                                                    消防月刊 2016.7             9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