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105年2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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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五、建議                                               六、結論


                 本訓練方式重點為落實每位學員皆有實地                                 彰化縣消防局與范修平醫師所共同制訂之
             操作且測驗(主手及副手)之機會,因此對於辦                              「彰化縣消防局嬰兒基本救命術技能測驗表」經
             理此課程有下列 4 點建議:                                     本次 EMT-2 複訓課程測試使用後,發現的確可

                 (一)需準備足夠之救護訓練器材:由於                             提升學員學習成效,且大部分學員表示,將嬰兒
             本教學方式強調學員分組實地操作,且每位學員                              CPR 操作變簡單了,因此消防局於 104 年 9 月另
             需輪流擔任操作主手及副手,技術測驗時亦同,                              召集所有緊急救護訓練教官及助教辦理「教官助

             因此每一小組需準備的標準器材包括:嬰兒 CPR                            教研習會」,研習內容則以嬰兒 CPR 之全動教
             模型 1 具、三合一氧氣組 1 組、嬰兒口咽 1 組、                        學法與標準化測驗為主,並將嬰兒 CPR 納入彰
             嬰兒甦醒球 1 組、三角巾 1 條及急救箱 1 箱,以                        化縣消防局 104 年下半年度的緊急救護技術全

             彰化縣消防局所辦理的課程為例,本次訓練分成                              情境抽測主要項目,藉以全面統一教學標準以及
             8 組,故需準備 8 套標準器材。                                  同仁操作品質,亦希望消防局之辦理經驗與成果
                 (二)訓練教官/助教人數需足夠:每小                             可做為未來各縣市辦理嬰兒 CPR 訓練之參考。

             組教官與學員比例為 1:6,因此除總教官外,                             其中嬰兒基本救命術技能測驗表左下方之 QR
             另需安排助教 8 位。                                        CODE 掃瞄之後可下載該表及操作影片(可由智
                 (三)總教官需召開課前會議:本訓練強                             慧型手機使用 line 或其他 App 掃描),亦歡迎各
             調標準化之教學與測驗,因此課前總教官務必召                              單位同仁下載使用。

             集所有助教說明課程內容及測驗方式,以達授課
                                                                致謝
             與測驗標準一致目的。
                 (四)針對未通過測驗學員加強輔導:美                                 感謝以下人員在製作標準教材與實際教學

             國心臟協會之教學目的不在於考倒學員,而是讓                              時給予的大力協助: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
             每位學員都能學會,因此對於第一次測驗未通過                              醫院急診醫學部許偉成和專科護理師戴碧樺、竹
             之學員,可予以再度加強教導並讓學員重複操作                              山秀傳醫院急診醫學科副護理長洪加芳、彰化縣

             練習,直到通過測驗為止。                                       消防局緊急救護教官林忠本、顏孝丞及林宏穎。
                                                                (本文作者:周雍華,彰化縣消防局  緊急救護
                                                                科、彰化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范修平,臺北

                                                                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急診醫學科、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
                                                                急診醫學部、臺北醫學大學 傷害防治學研究所、
                                                                彰化縣消防局 醫療指導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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