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105年2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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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Discussion 工作研討
■圖 4 判決與鑑定邏輯圖。
然而,有沒有可能是因為車禍的發生或救 優先權,但仍須接受進一步的交通事故鑑定、調
護人員的彈壓才導致患者「夾層性動脈瘤」破裂 查來釐清能否完全免責(例如檢視救護車輛警示
呢?或是說,會不會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送醫延 燈與警報器是否有依規開啟、行駛通過交通號誌
誤,才致使患者「夾層性動脈瘤」破裂更趨嚴重 紅燈時是否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之相關規範、患
而死亡呢?在法院判決上,除考量上述患者本身 者在救護車內的安全維護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車
病史屬高危險群外,並進一步審酌救護紀錄表上 禍時有無其他應變處置將車上患者緊急送醫等
的紀錄:患者冒冷汗、胸痛、呼吸喘等症狀,認 等…)而且,原本提供緊急救護的美好服務,也
為應考慮「夾層性動脈瘤」於「送醫時已經破 將因為車禍致死的關係大打折扣。
裂」的可能性,送醫途中雖然發生車禍撞擊,雖
參、結語
有可能造成患者心理上、生理上變化影響,但仍
無法否定「夾層性動脈瘤」在車禍發生前已經破 消防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害風險,縱使
裂的事實,即該「破裂」並非車禍撞擊行為所造 擁有交通優先權的消防或救護車輛,仍無法完全
成的;另外,車禍發生時擔架未傾倒、患者未跌 避免車禍的發生。然而,在上述的案例中,車禍
落、救護員當下詢問患者有無受傷時尚能回應無 雖然並不是造成患者死亡的主因、與患者病情惡
受傷等客觀要素,進而判定車禍與「夾層性動脈 化亦無相當的因果關係;但是,誰又可以擔保每
瘤破裂」之間並不存在「相當因果關係」。謹判 次車禍都可以排除造成患者傷亡的因果關係呢?
決與鑑定邏輯圖(圖 4)。 災害防救的基本概念,就是災害預防與減災避
相對的,如果今天案例轉換成「車禍」才 災;消防工作的必要守則,就是勤務安全與意外
是造成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或是損害責任發生 防制。若真的不幸在勤務間發生車禍,建議當下
條件與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那案例中 要先遵守相關處置與應變規範,若不幸又要面臨
的楊姓肇事者就將負擔主要的法律責任,而執行 後續的法律訴訟或民眾請求國家賠償,法律辯證
公務的救護人員,雖擁有救護車送醫途中的交通 下的「因果關係」將成為責任歸屬重要關鍵。
消防月刊 2016.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