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201605030250104年12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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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圖 4  103 年 1 月 ~104 年 4 月火警預派遣平均時間。






















                                           ■圖 5  103 年 1 月 ~104 年 4 月火警派遣平均時間。



           為:90% 火警案件作業時間在 100 秒內(100 秒                           A. 即早確認案類,使救護派遣員可更快介
           內完成作業的火警案件數與所有火警案件數之百                              入掌握緊急傷病患狀況,有利救護諮詢及派遣;

           分比)。                                               KPI 為:90% 救護案件於 15 秒內確認案類(15
                由圖 5 可以發現,103 年 4 月開始火警派遣                     秒內確認案類的救護案件數與所有救護案件數
           時間急速下降,至 103 年 12 月後又逐步上升,                         的百分比)。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為提升救護品
           主要為 103 年 4 月開始公布 119 執勤員 KPI 執行                   質,於 103 年 1 月 8 日派駐 8 名高級救護技術

           情形後,執勤員為加速作業時間,部分執勤員有                              員(EMTP)擔任救護派遣員工作,主要為報稱
           先派遣後問案的情形,經指揮中心幹部督勤了                               救護需求時能同步監聽報案人與 119 受理員的電

           解,部分火警案件有預派遣取消後又派遣的情                               話,了解救護需求並接續問案(因 119 受理員要
           形,故於 103 年 12 月進行內部稽核,104 年 2                      短時間內派遣救護車),當發現為時間急症個案
           月發布 119 執勤員派遣新作業規定,稽核至今執                           時加派行動急診室車輛前往,因此縮短救護案類
           勤員已改善先派遣後問案的不良習慣,派遣正確                              確認時間有助於 EMTP 即早介入,目前執行成效

           性與效率逐步穩定中。                                         詳閱圖 6。
                (3)救護派遣:                                          B. 目標:盡早完成受理派遣工作,縮短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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