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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62.87 秒降為 38.44 秒,95 分位數從 125 秒降為                  慢的案件進行定期稽核,執行成果可參閱圖 9、

           76 秒,具顯著成效,在品質管理方面,95 分位                           10,可見救災、救護的整體標準差有逐漸縮短的
           數可解讀為影響整體品質的異常數值,當此特殊                              趨勢。
           狀況得以控制在合理範圍時,對於整體品質的威                                  (二)重大事件的品質維護
           脅度將可大為降低。                                              A. 重大事件暨大量進線 ICS:

                B. 火警暨救護出勤效率提升驗證管理                                103 年 5 月 21 日江子翠發生持刀隨機殺人
                指揮中心自 104 年 1 月起,於次日 9 時彙整                    事件,導致捷運乘客 4 死 24 輕重傷慘劇,震驚

           前一日 24 小時(08-08)全局火警及救護出勤異                         全國,隨後社會輿論紛紛討論本案大傷處置與派
           常案件(最快 2 件、最慢 2 件),並搭配各大隊                          遣能量,為因應特殊重大災害事件造成突發性大
           及督察室針對所有火警及救護案件異常快與異常                              量進線,運用現有人力進行任務編組,以有效掌
                                                              握即時資訊進行通報派遣,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特

                                                              進行突發事故組織架構建立及推動,建立重大事
                                                              件暨大量進線 ICS(Incident Command System)機
                                                              制。

                                                                  推行至今已有具體成效,以新店區安康路二
                                                              段氣爆及永和區成功路一段機車火警案為例,指
                                                              揮中心依據啟動機制迅速啟動備勤上線,並依據
                                                              ICS 組織架構進行分組,通報市府各單位及啟動

                                                              大量傷病患運作,派遣民間救護車、通報衛生局
                                                              支援醫療資源,並統整相關災情資訊與通報,建

                  ■圖 9  103 年 11 月 ~12 月與 104 年 2 月 ~3 月,     立事故處理幕僚作業。於案件發生 10 ~ 15 分鐘
                    日間火警出勤秒數標準差比較圖。
                                                              之內發布長官訊息後,隨即於媒體記者 LINE 群
                                                              組發布去識別化資訊,提供媒體第一手正確訊
                                                              息,亦提供轄區大隊中心派遣人車資訊,以利指

                                                              揮官掌控最新救災資源進行搶救作業方針擬定,
                                                              並透過綿密的專責橫向通報作業與縱向聯繫,即
                                                              時動員市府資源,進行各項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B. 重大事件指揮暨管控作業 CCIO:
                                                                  104 年 4 月 20 日花蓮縣政府東方 76.2 公里
                                                              (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 6.3,深度 17.5
                                                              公里地震;因地震造成新莊區忠孝街 51 號前變

                                                              電箱爆炸起火造成 1 死 1 傷,同時發生樹林區
                                                              地下自來水管線破裂造成淹水等災情傳出,指揮
                                                              中心啟動 ICS 機制後發現,ICS 機制架構無法因
                  ■圖 10  103 年 11 月 ~12 月與 104 年 2 月 ~3 月
                    日間救護出勤秒數標準差比較圖。                           應多重災害發生,導致部分幕僚人員無明確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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