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消防月刊》-107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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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液化石油氣供銷體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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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銷售地區以申請營業登記之縣市區                              市場原即趨於飽和,故分銷商數量並未顯

                         域為限。                                         著增加。

                         瑞華公司於62年11月起再實施限量                                因液化石油氣取消限價販售,業者
                    供售辦法,以該年度8至10月份實銷量之                               殺價競爭嚴重、素質良莠不齊,產生劣幣

                    平均量供氣,並自11月5日起,暫停分銷                               趨逐良幣情形,部分不肖業者甚至無照販

                    商申請。因氣量僅能維持分銷商對現有用                                賣,以逃避稅捐及其他相關管理規定,嚴
                    戶之供應,瑞華公司並規定不得增加新客                                重影響合格業者權益並可能危害消費者用

                    戶,並於11月1日起限制分銷商遷址,以                               氣安全。

                    維持對現有用戶之供應。針對囤積液化石                                    依據現行法令,無照營業之行為由
                    油氣及偷斤減兩者,則一律解除合約。                                 商業單位權管,對於該等業者之生財器具

                   (三)退輔會液供處管理時期:                                     (如鋼瓶、液化石油氣等)無法逕予沒

                         退輔會於67年3月1日起承接管理業                            入,因此無照業者仍有可能持續營業。
                    務,大致承襲瑞華公司對於分銷商之管理                                    鑑於液化石油氣處理及儲存稍有不

                    制度,於74年1月1日起曾解除分銷商遷                               慎極易影響公共安全,故消防法修正草案

                    移營業限制,但實施後影響市場安定,液                                業將分銷商納入許可制於商業登記前,由
                    供處因而依全體理事長建議,於74年10                               政府機關先行就其設置地點、安全規範及

                    月17日起暫停受理跨縣市遷移之申請。                                營業所需事項實施審查,經審查通過核發

                   (四)市場開放後:                                          許可證書後,始得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
                         因應公平會要求,退輔會液供處於                              以落實分銷商之管理工作。

                    82年7月1日起即陸續解除分銷商牌照、                                   同時針對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液化石

                    分銷商遷移等限制,後續因應中油82年9                               油氣零售,除就該負責人處以10萬元至
                    月1日開放經銷商申請、退輔會液供處公                                50萬元之罰鍰外,經查獲之容器及液化

                    營事業民營化、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於88                                石油氣並得予以沒入處分,以遏阻地下分

                    年1月開放液化石油氣進口等因素,於經                                銷商續從事違法行為。

                    銷市場競爭下,分銷商提氣不再如以往受                            三、新鋼瓶出廠檢驗(認可)制度沿革:
                    限,且氣源取得容易不虞匱乏,因而分銷                                  液化石油氣最初是以氧氣瓶充填或是

                    商僅須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即可營業,但                              由國外華僑直接從國外帶鋼瓶來使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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