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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據以管考各項災害防救業務
                                                                                   執行。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教育部為健全本部主管各
                                                                                   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災害防
                                                                                   救體系,強化災害防救功能 ,訂
                                                                                   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
                                                                                   機構災害防救要點,請學校應成
                                                                                   立災害防救相關編組,執行預
                                                                                   防、應變及復原重建等災害防救
                                                                                   工作;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成立
                                                       (資料來源: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處理
                                                                                   中心(以下簡稱校安中心),作為
                                                                                   災害通報及緊急協處之運作平
                                                                                   臺,設置傳真、電話、網路及相關
                                                                                   必要設備,辦理前揭相關業務,
                                                                                   並指定24小時聯繫待命人員;學
                                                                                   校及機構應結合所在地區災害
                                                                                   潛勢特性,訂定災害防救計畫及
                                                                                   相關具體作為。

                                                                                        有關學校執行預防、應變及
                                                                                   復原重建等災害防救工作包括:


                                                                                   (1)預防階段工作要項:

                                                                                        A.減災階段:災害潛勢分
                                                                                   析及評估;災害防救預算編列、
                                                       (資料來源: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執行及檢討;防災教育、訓練及

                    (4)協調、整合跨單位之災害                 掌範圍編列相關執行經費,作為                  觀念宣導;老舊建築物、重要公
                    防救業務與經費應用                      業務推動之依據,定期檢討、修                  共建物及災害防救設施、設備之
                                                   正或補強。                           檢查與補強;建立災害防救通報
                         為使地區各單位從平時起                                               資訊網路;建立災害防救支援網
                    就能夠協調、整合,確實推動全
                                                   (5)建立執行成效之評估機制                  絡;其他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面性之災害防救業務,地區災害
                    防救計畫由各相關業務單位共                       確實有效落實地區災害防                     B.整備階段:災害防救組織
                    同參與研擬,有效整合、督促各                 救計畫所列各項對策與措施,於                  之整備;研擬應變計畫;訂定緊
                    業務單位落實執行。並就業務執                 計畫中訂定執行成效評估之機                   急應變流程;實施應變計畫模擬









                                                                                       災害防救計畫的擬定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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