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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定第1版「風災、震災、重大                權責,使各單位在執行災害防救                  全盤點作業、加速危險老舊建築
                    火災、爆炸災害、水災、旱災、公                上能配合實際作為需要,依防救                  物重建及都市更新等相關措施,
                    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                 災體系架構運作,發揮各單位協                  配合相關法規修正作業,協助民
                    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通                調聯繫合作之功效;進而提升整                  眾改善居家安全及品質,使居住
                    事故、寒害、土石流災害、毒性化                體災害執行處理能力,加強落實                  安全獲得保障。
                    學物質災害等15項災害防救業                 防救災業務相關計畫於日常整
                                                                                       有關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增
                    務計畫。                           備工作中,強化災害預防及相關
                                                                                   訂、編修進度,於中央災害防救
                                                   措施,有效執行災害搶救及善後
                        內政部續依災害防救基本                                                會報網頁(https://cdprc.ey.gov.
                                                   處理;加強災害教育宣導,以提
                    計畫於93年修訂震災災害防救                                                 tw/Page/73045F7444384E42)
                                                   升全民之災害應變能力,進而達
                    業務計畫;嗣後為因應93年底南                                                將最新版本置於網頁專區,供民
                                                   成全民防災之理想。
                    亞大海嘯之發生,98年業務計                                                 眾及各界參閱。未來為使業務計
                    畫增列海嘯災害防救對策,強化                      業務計畫涉及之相關中                 畫趨於周詳,符合各機關或地
                    我國地震引發海嘯之災害防救                  長程計畫推動內容為107年「建                 方之特性與需求,將依基本計畫
                    措施;復鑑於100年3月11日東               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畫」                  (112年及107年版本)為上位指
                    日本大震災案例,研析日本東日                 及108-110年「全國建築物耐震               導計畫據以編修,除掌握地區災
                    本大震災災害應變處理與後續                  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草                   害危險特性,並納入施政計畫與
                    檢討措施,參照我國國情檢討修                 案)」。                            預算,以落實各項計畫預計達成
                    正,再於101年修正函頒;105年                                              之重點工作,接軌國際災害防救
                    配合修正災害防救法第3條第1                 (1)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                  趨勢,策進國家整體災害防救工
                    項第1款規定,將震災災害防救                 計畫                              作之效能,俾能減少災害發生及
                    業務計畫修正為震災(含土壤液                                                 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化)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現行為                      內政部為加速都市計畫範
                    107年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39                圍內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重建,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次會議核定實施。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
                                                   建條例經總統106年5月10日公                    各地方政府之地區計畫多
                        107年現行業務計畫係針               布施行,考量內政部針對提升私                  依災害類別,採單一災害管理模
                    對地震所造成震災(含土壤液                  有建築物耐震能力政策已由鼓                   式,依災害防救階段(減災、整
                    化)及海嘯災害之防救需要而訂                 勵耐震能力評估轉型至加速重                   備、應變及復原)任務為架構,分
                    定,目的為健全地震災害之災害                 建,故以前開條例為主軸研擬                   別撰寫災害防救對策。
                    防救體系,強化災害之預防、災                 107年「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
                    害發生時之緊急應變、因應地震                 辦計畫」並於107年起以1年期計                    目前各地方政府在災害防
                    引發海嘯應變作為,以及災後之                 畫推動。                            救深耕計畫協力團隊之協助下,
                    復原重建等應有作為與措施;並                                                 參考102及107年基本計畫之架
                    有效執行災害預防、災害搶救、                                                 構,以全災害之觀點調整及修訂
                                                   (2)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
                    災情勘察以及善後處置、災後重                                                 地區計畫,將各類共通性之災害
                                                   導重建補強計畫(草案)
                    建等相關事宜,提升各級政府對                                                 防救工作事項及權責分工依減
                    於災害之應變能力,減輕災害及                      內政部研訂「全國建築物耐               災、整備、應變、復原重建等階段
                    事故損失。內政部依據基本計畫                 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草                  進行整併,非共通性之事項則單
                    訂定各項災害防救執行單位之                  案)」,推動老舊及危險建築物安                 獨敘明或專章處理。另屬較特殊








                                                                                       災害防救計畫的擬定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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