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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望策進






              之災害類別,各地方政府災害業
              務主管機關依附錄方式納入計
              畫,作為地方政府推動相關工作
              之依據,期確實發揮地區計畫之
              功能。另行政院為強化各縣市地
              區計畫提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備查程序之效能,強化計畫架
              構、內容之實用與操作性,特訂頒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備查程序」
             (如圖) ,以提升地區計畫增修
              作業之行政效率。

                     為使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內容周詳,符合地區之特性與需
              求,其計畫定訂地方政府朝下列
              原則辦理。


              (1)確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
              之基本方向


                   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之綱要
              計畫以全區域為範圍,係為較大
              方向、原  則性、整體性之規劃;
              計畫期程以 2年內可執行、達成
              事項為原則,惟因社會變動、業
              務執行需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皆定期檢討、補強,於一定時間
              進行整體的修正。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備查程序」圖(資料來源: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2)掌握地區災害特性及製作
              防災資料與潛勢地圖

                   確實考量地區直接災害、間               路線、防災機關、連絡人與連絡                 (3)涵蓋災害管理階段工作
              接因素(軟弱地盤、住宅密集地、                 方式、人口數等資料、災害避難
                                                                                  計畫內容因應各類型重大
              危險物設施之集中地區等)、歷                  指引,供作災害對策細緻化之基
                                                                             災害的防救,涵括災害防救過程
              史災例等因素,掌握地區災害危                  礎資料,以掌握地區災害特性,
                                                                             中減災、整備、應變、復原等階段
              險性,依災害潛勢的情境設定與                  擬定災害防救對策,提昇民眾之
                                                                             的工作,並作為各項災害防救業
              災損評估、歷史災點,製作防災                  防災意識與智能。此外,災害潛
                                                                             務執行之依據。
              地圖,明確標示過去災點、災害                  勢評估應隨著地區、社會環境變
              危險處所、避難收容場所、避難                  化,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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