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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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特殊病人的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窗車門應不讓病患靠近以維護安全。
(四)需要專業協助時:如各縣市遇到有關精神醫療專業項目,可撥打 24 小時服務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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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精神醫療緊急處置線上諮詢專線 049-2551010」 ,可及時協助疑似精
神疾病個案緊急護送就醫之諮詢評估。
四、精神疾病傷病患緊急救護通用流程(註 1)
通報衛生與警察機關
到達現場 否
現場是否安全?
是
是否危急個案 排除危險因子
是
否
初評與病史詢問
緊急救護
通用流程
是否符合精神衛生法第 3 條病
否 患(註 2)
是
由主管機關認定有無自傷與傷
人之虞(註 3)
救護車內救護流程
註解
註1: 本流程為通用流程,請救護技術員遵照各縣市所制定之作業程序執行。
註2: 精神衛生法第 3 條第 1 款之病患為精神疾病乃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
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需要醫療協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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