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2 - 110年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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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常見創傷評估、處置與情境操作
四、創傷中心建立的重要性
為配合整個創傷照護系統的設計,急救責任醫院根據一定的標準制訂分級,以提
供創傷病患最佳及時性的照護。創傷中心除了需要醫院組織和行政系統的技援外,一
般還包括:
(一) 創傷小組:每組至少具備神經外科、一般外科(胸、腹、創傷科)、骨科等各
一名醫師,再加上麻醉醫師。
(二) 創傷協調者:包括創傷指導員和創傷協調連絡員。
(三) 創傷加護病床。
(四) 創傷病房。
(五) 手術室(隨時可待命施行創傷病患手術)。
(六) 創傷登入。
(七) 創傷醫療計劃:主要包括嚴重創傷、夜班和大量傷患處理計畫。
(八) 跨科部創傷會議的舉行和創傷品質指標的訂定。
嚴重創傷病患愈早被送至有能力施行確定處置之創傷中心其預後愈好,創傷中心
大致上可分為四個等級,以一級創傷中心為中樞,並需和其他各二、三、四級創傷醫
院相互聯繫合作,才能構成一個完善綿密的創傷急救系統,整個創傷系統所強調的是
其組成及運作,而不是各別創傷中心分級的高低;各級創傷中心於市區或郊區的需求
也不盡相同,更不是一級的創傷中心才可以做好創傷急救,最重要的原則是愈嚴重創
傷者,愈需要在有限時間內送至醫療資源更充沛的醫院,雖然創傷中心是很昂貴的投
資,但對嚴重創傷病患的救治卻有很大幫助。
五、結論
創傷病患的處置應先以維持生命徵象的穩定為原則,利用正確的評估檢查出致命
性損傷並予以適切處置,一旦傷患經過完整的身體評估後,並確認已處置致命性損
傷,接著就應處置非致命性的損傷;在送醫過程中必須隨時注意傷患的傷情變化,必
要時應反覆評估其生命徵象及身體檢查,並依傷情嚴重度轉送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
當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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