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1 註 4 註 2 註 3 註 5 圖7-3-3 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範本 註1:派遣資料 一、 執勤救護各項時間點依 24 小時制如實填寫,若接觸傷患時間與 到達現場時間不一,須於補述欄註記接觸傷患時間。 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