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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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特 殊 案 件 欄 位 只 針 對 到 院 前 心 臟停 止 (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OHCA)傷病患及疑似腦中風病患。現場有無人員使用
公眾使用電擊去顫器(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PAD);傷病患
為 到 院 前 恢 復 自 發 性 血 液 循 環 (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 ROSC)時勾選並填具 ROSC 時間;處置疑似到院
前腦中風個案,可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報急救責任醫院,並
記錄傷病患最後正常時間。
註4:處置項目
一、 處置項目區分基本呼吸道、呼吸處置、創傷處置、搬運、特定
後送姿勢、心肺復甦術、藥物處置及其他處置,依據單項技術
確實有實施於傷病患之項目方可填寫,未操作完成則勿勾選,
其他表內未列所為之處置項目得以文字填寫,並注意各項處置之
合理性。
二、 藥物處置須注意使用時機及禁忌症,例 如 協助使用NTG含 片
項目,須留意傷病患之血壓等事項。
三、 如何使醫院端可快速得知傷病患全身傷勢?於人形圖上表示為
最佳方式,例如標記受傷位置(人形圖分別為面對及背對填寫者,
左右方向須稍加留意)、傷口種類(撕裂傷L/W、擦傷A/W等)、
傷口尺寸(以公分為單位例如3x5) ,另灼燙傷應填寫程度及
面積,並以%單位(如2度18%)。
四、 補述欄位:重要的事情、對傷病患有幫助等事項且救護紀錄表
未有勾選或填寫項目,則於補述欄位註記。
五、 ALS處置: EMTP執行時填寫,並依各消防機關所訂核簽時限及
方式,交由醫療指導醫師核簽於醫療指導醫師簽名欄位,若醫師
親自至現場指導,則於補述欄以文字載明於醫師指導下所執行之
處置項目。
六、 生命徵象依到達現場、送醫途中及到院後等時間次序來測量相關
生命徵象並填寫之,若後送時間較長或傷病患病情進展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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