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中級救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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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特       殊  案   件  欄   位  只   針  對   到  院  前   心  臟停     止   (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OHCA)傷病患及疑似腦中風病患。現場有無人員使用

                   公眾使用電擊去顫器(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PAD);傷病患

                   為 到 院 前 恢 復 自 發 性 血 液 循 環   (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  ROSC)時勾選並填具  ROSC  時間;處置疑似到院

                   前腦中風個案,可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報急救責任醫院,並

                   記錄傷病患最後正常時間。


            註4:處置項目


            一、 處置項目區分基本呼吸道、呼吸處置、創傷處置、搬運、特定

                   後送姿勢、心肺復甦術、藥物處置及其他處置,依據單項技術

                   確實有實施於傷病患之項目方可填寫,未操作完成則勿勾選,

                   其他表內未列所為之處置項目得以文字填寫,並注意各項處置之

                   合理性。


            二、 藥物處置須注意使用時機及禁忌症,例                                              如   協助使用NTG含                片
                   項目,須留意傷病患之血壓等事項。


            三、 如何使醫院端可快速得知傷病患全身傷勢?於人形圖上表示為

                   最佳方式,例如標記受傷位置(人形圖分別為面對及背對填寫者,

                   左右方向須稍加留意)、傷口種類(撕裂傷L/W、擦傷A/W等)、

                   傷口尺寸(以公分為單位例如3x5)  ,另灼燙傷應填寫程度及

                   面積,並以%單位(如2度18%)。


            四、 補述欄位:重要的事情、對傷病患有幫助等事項且救護紀錄表

                   未有勾選或填寫項目,則於補述欄位註記。


            五、 ALS處置:  EMTP執行時填寫,並依各消防機關所訂核簽時限及

                   方式,交由醫療指導醫師核簽於醫療指導醫師簽名欄位,若醫師

                   親自至現場指導,則於補述欄以文字載明於醫師指導下所執行之

                   處置項目。

            六、 生命徵象依到達現場、送醫途中及到院後等時間次序來測量相關

                   生命徵象並填寫之,若後送時間較長或傷病患病情進展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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