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106年6月消防月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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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近。                                                 要求在場所內、外走廊、樓梯間與盥洗室等處,

                類似情況包括醫院基於保護財產及管制出                            嚴禁堆放紙張、垃圾等可燃物;除管理手段外,
           入的考量,設有門禁,如為確保嬰幼兒不會被蓄                              在主要出入口及騎樓,加設夜間照明設備,進出
           意抱走或誘拐,嬰兒室、產科病房與小兒科病房                              口安裝感應燈控與監視錄影機,都是積極因應
           多設有門禁,一般有感染管控需要的病房也會將                              105 年來醫療照護設施縱火的防制措施。

           安全門上鎖。而精神科照護場所為自殺防治管理
                                                              三、火災緊急應變新觀念
           需要,會加裝鐵窗鐵門,讓這些原本就是主要避
           難路徑的節點,在火災時,更成為避難逃生的障                                  經由檢視我國醫療照護環境火災潛在風險,

           礙,對於消防救災而言,亦是救災進入的阻礙。                              探討相關場域面臨消防安全新議題,可以了解在
                另外,特別對於思覺失調患者,由於夜間服                           整體醫療需求增加下,火災預防工作不易達成持
           用鎮定及安眠等藥物,熟睡難以喚醒,使病患行                              續降低火災發生風險之目標,大型醫院高用電醫

           動力變得更薄弱,也讓深夜緊急狀況疏散更是雪                              療設備的引入、小型醫院收治無行動能力病患,
           上加霜,這也就是為何近年來日、韓及俄羅斯等                              在建築整體火載量有增無減的情況下,加上醫療
           精神醫療照護場所夜間火警,都會造成重大傷亡                              管制需求及人為縱火不確定因子,面對醫院建築

           的主要原因。                                             防火現狀,如何降低火害對病人安全的衝擊,應
                (三)醫院縱火防制                                     是未來推動管理醫療照護環境的重點,本節將針
                世界衛生組織預估到 2020 年,全球十大「疾                       對火災緊急應變所需的新觀念提出說明。
           病與傷害」當中,憂鬱症將排名第 2,僅次於冠                                 (一)釐清消防與醫療應變重點

           狀動脈心臟病。相關研究也發現,臺灣地區常見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
           精神疾病的盛行率,自 1990 年的 11.5% 上升至                       定:「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
           2010 年的 23.8%[ 註 11],世界各國的研究指出,                    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 4 小時,並應事先

           憂鬱症和焦慮症多見於身體健康不佳的族群,近                              通報當地消防機關。」基本上消防演練著重在滅
           年來我國醫療照護設施縱火問題嚴重,也可以發                              火、通報、疏散;但醫療單位的火災演練,則必
           現這種趨勢與嚴重性。                                         須以病人安全作為優先考量,因此除了對火的應

                由 99 至 103 年 TPR 統計,精神專科醫院通                   變外,還必須在整體應變過程中,對病患「持續
           報與火災相關之公共安全或治安事件共計36件,                             維生」有進一步的思維,特別是醫院病患一般平
           其發生地點 47.2% 在病房、30.6% 在公共區域 [ 註                    均年齡高,且住院期間很多平日生活起居需要別

           12]。101 年北門醫院新營分院縱火案,造成 14                         人協助,有些是長期臥床,在遇到火災緊急狀況
           位病患死亡,讓衛生主管機關與消防單位開始重                              需要疏散時,病患行動不便、家屬不夠且可能有
           視醫療照護場域縱火防制相關議題,除規範病患                              語言溝通的困難,加上醫護人員相對少且重症病
           吸菸行為,關懷情緒不穩定病患,並將非常時有                              患可能會需要某些維生設備,常會造成應變上的

           人使用的空間上鎖,醫院設有專責人員在出入口                              混亂。
           巡(監)視,並要求院內工作人員應保持警覺,                                  依前項行動力疏散原則,一般醫院緊急狀況
           對於儲存室、倉庫等場所或區域,人員出入都需                              疏散應變作業,皆以「病患安全為中心」,第一

           進行管制,或僅有授權或管理者才可出入,以及                              優先針對能夠自行活動(行走)之病人,第二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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