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05年3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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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列配合款 1,887 萬 3,000 元(如表 2),並由受
                                                              補助縣(市)自行辦理系統建置事宜。
                           ■無線電車裝臺。                               消防署依下列標準進行評估,相關評估值
           無線電車裝臺、無線電手持臺及相關配件(如戶                              ≧ 60 分(滿分 100 分)地區,納入本計畫執行:

           外天線組件、雙工器、接地系統、鐵塔等)所組                                  1. 是否為通傳會「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規
           成。各無線電中繼臺所架設之位置需涵蓋各建置                              定之偏遠地區定義及範圍」示之偏鄉地區(滿分
           鄉(鎮、市、區)轄屬區域,俾利各區域間無線                              40 分)。

           電固定臺、無線電車裝臺、無線電手提臺可以執                                  2. 是否於重大災害發生時,市話 / 行動電話
           行一般相互聯繫、緊急聯繫之功能(如圖1所示)。                            或衛星電話等無法通訊形成通訊孤島(滿分 30
                (二)建置對象                                       分)。

                本計畫期程自 103 年度至 104 年度止,由中                     ■表 2 建置經費各年度補助表(單位:千元)
           央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建置無線電通訊系統設                                               年度 103 年 104 年
                                                                                                      合計
           備(含中繼臺、固定臺、車裝臺、手提臺、行動
                                                               具體措施費用                  度       度
           中繼臺、微波中繼臺、微波網路設備及應變中心                               中央補助建置費用               32,149  54,234  86,383
           派遣系統等),計畫總經費 1 億 485 萬 6,000 元,                     地方政府配合建置費用              6,869  11,604  18,473
           中央編列補助款 8,638 萬 3,000 元,地方政府編                       建置總經費                  39,018  65,838 104,856




             無線電架構圖                        任意位置手持行動臺


                                                                 各里或機關固定臺













                任意位置手持行動臺                                                        任意位置手持行動臺


                                                    制高點中繼臺



           各里或機關固定臺                                                                      各里或機關固定臺




                                                  ■圖 1 無線電系統設備架構。


            各里或機關固定臺                                                                           任意位置手持行動臺


           14   消防月刊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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