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105年3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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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Report 專題報導
四、採分級管理方式 辦者應申請許可、調整活動時間、規模、內容或
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的活動採報備制; 聘用應變人力與設備,並以公文敘明原因且於四
3,000 人以上活動採許可制;直轄市、縣(市) 日前通知主辦單位,以利主辦單位妥善處理停辦
政府因審查機制、活動類型、危險程度、地區特 活動之相關事宜。另針對臨時之國際活動等需
性及應變能力等因素,基於公共利益之必要,得 求,不受報備或申請時間限制
另訂管理方式。此外,為避免大型群聚活動在同 五、訂定申請、審查之原則及各安全要項
一或重疊時段已報備的活動累計有超出當地政府 包括申請事項、表格之範例,如主辦者應檢
應變能力之虞或其他因素時,地方政府得要求主 附申請書(表 2)、相關證明文件、共同主辦時
■表 2 直轄市、縣市大型群聚活動報備書、許可(變更)申請書範例
茲依大型群聚安全管理要點第十二點規定,檢同有關書件,申請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
此致
〇〇〇直轄市、縣市
申請人 (簽章)
年 月 日
□報備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
□許可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
一、事由
□變更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
□其他(說明: )
□登記證明文件或許可文件 正(影)本 件
□主辦者身分證明文件 正(影)本 件
□責任保險證明文件 件
□場地同意使用證明文件 件
二、檢附書件
□安全工作計畫 冊
□變更事項說明 份
□原領許可證書 式
□其他(說明: ) 份
三 名 稱
、
主 負 責 人 國民身分證
辦 統一編號
者 登記字號 統一編號
基 (無則免填)
本 地 址
資 聯絡電話 ( ) 傳真 ( )
料 電子信箱
備
註
注意事項:資料異動登記應在備註欄載明前後資料情形。
消防月刊 2016.3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