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105年3月消防月刊(全)
P. 8
專題報導 Special Report
Event Group, SEG), 依 活 動 指 導 手 冊(event
guideline)審核及准駁活動申請。另依據申請書
敘明之活動內容,一併要求主辦單位申請特別許
可證(Liceneses and Permissions),例如道路封
閉、臨時性建築物許可、街道交易許可、停車許
可及販售酒精許可。
二、美國
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FEMA)規範之大
型活動包括特別活動(Special Event)及大型聚
會(Mass Gatherings),係指非常態性、有大量
人潮聚集之社群活動;其特徵有非常態性質、大
量使用社區資源及所涉人數多,舉凡嘉年華會、 ▓每年在各縣市舉辦的路跑活動,數千跑者在馬路上盡情奔馳。
博覽會、煙火表演、遊行、大型演唱會及體育活
動等均屬此類範圍。任何大型活動均需額外之計 三、日本
畫與準備,並與地方政府之緊急應變與公共安 日本於 2001 年 7 月 21 日晚間發生兵庫縣明
全機關密切聯繫,包括地方負責緊急應變、執 石煙火大會天橋推擠事故,造成 11 人死亡、247
法、消防、公衛等事項之主管機關,確認危機應 人輕重傷後,修訂「警備業法」及國家公安委員
變之主政機關(lead agency),通常是地方政府 會規則。在警察業務中,除常駐警備及交通疏導
的「緊急事務管理局」(Emergency Management 警備外,增訂「雜踏(擁擠)警備」,規範防止
Agency)。 群眾事故發生及發生後如何處置之措施。大型活
以 華 府(Washington, D.C.) 為 例, 大 型 活 動主辦單位因地區及活動性質不同,主管機關亦
動計畫者必須於辦理活動前 180 日向特別活動 不同;惟相同之處係主辦單位須向警察本部警備
任 務 小 組(Mayor’s Special Event Task Group, 課提出自主警備計畫。警備課依警察法第 2 條規
MSETG)提出申請,並於 60 日前向 MSETG 進行 定,必須對主辦單位提出必要指導。須投入警察
簡報。MSETG 參加成員包括行政事務局、人文 人員之場合,則進行書面審查,檢查現場安全容
藝術委員會、財政局、城市推廣委員會、消費者 許人數、避難場所、停滯禁止區域設置、保全配
事務局、緊急事務管理局、消防暨緊急醫療局、 置及廣播手段等。書面審查後,會同主辦單位進
民政局、市長公關室、警察局、公園及休閒活動 行場勘,檢視現場及附近之地形、地物、周邊交
局、工務局、秘書長等單位代表;如活動鄰近聯 通、交通量、道路及照明度、建築物及設施之構
邦政府資產,國家公園管理局及其他聯邦機關亦 造及周邊狀況、收容能力、緊急出口、避難場所
將參與。主辦單位於向 MSETG 簡報完成並獲許 等,並與活動關聯機關如消防機關、醫療機關、
可後,即視為完成計畫審查程序,此時活動主辦 交通機關進行橫向連繫,據以做出「雜踏警備計
單位仍須依其特別需求,如封閉街道、施放煙 畫」。活動當日與主辦單位密切溝通,依人潮狀
火、遊行等,分別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況機動調整警備人員位置,若參加人潮過密,須
6 消防月刊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