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104年11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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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表2 救護濫用影響因素之文獻整理表
文獻 研究區域 分析變數 結果
因變數:屬危急性救 1. 具高級救護資源的城市較能滿足危急性救護且能減少不
護案件或非必要性救 必要的救護濫用。
護。 2. 上述結果在大城市、性別、週末或平日、19歲以下與20
Radernaker et al. 加拿大 自變數:救護能力等 ~49歲群組都有同樣的具顯著性結果,惟小城市及50歲
(1987) 亞伯達 級(高級救護與一般 以上群組除外且未具顯著性。
)、城市人口規模、 3. 研究認為高級救護資源的投入與專業判斷,能有效增進
性別、年齡、週末或 服務效能並同時減少部分濫用,將有助於整體緊急醫療
平日。 體系服務架構。
1. 具醫療補助的傷病患屬非必要性救護案件比例為最高(
85.3%)且具有顯著性。
因變數:是否屬非必要 2. 具醫療補助的非必要性救護患者多屬65歲以上老人。
Brown and 美國康乃 性救護。 3. 酒精濫用的非必要性救護患者占有19.7%。
Sindelar (1993) 狄克州 自變數:保險狀況、年 4. 研究認為接受醫療補助的經濟弱勢與老人族群會因為就
齡、酒精濫用救護。 醫上不方便或醫療缺乏,故較易濫用救護資源服務。
5. 另針對酒精濫用患者,認為若有其他手段來遏止或處置
酒精濫用患者,應能減少不必要的救護濫用。
1. 多數非必要性的未成年傷病患的家長並無自用汽車。
因變數:未成年急診
病患是否屬非必要性 2. 多數非必要性的未成年傷病患救護就醫前並無事先至家
Camasso- 美國 救護。 庭醫師或小兒科醫師就診。
Richardson et al. 克里夫 自變數:有無自用車 3. 研究認為經常使用救護車服務的嬰幼兒患者家長,主要
(1997) 是因為無個人交通工具,而易將救護車當作計程車錯誤
輛、急診前是否先門
診 使用,建議搭配完善的公眾交通運輸,應能減緩不必要
的救護車濫用。
因變數:是否屬危急
案件 1. 救護技術員與傷病患對於救護濫用的認知不盡相同。
自變數:救護技術員 2. 救護技術員認定屬危急案件具顯著性的變數項目為男性、
Richards and 與傷病患對於救護資 51歲以上、具高等教育、主訴胸痛/心臟問題及呼吸問
Ferrall (1999) 美國加州 源濫用之認知、傷病 題、具醫療保險。
患性別、年齡、教育 3. 在傷病患個人認知方面,則為黑人人種、高等教育、主
程度、主訴、保險狀 訴呼吸問題、具醫療保險。
況、種族。
因變數:有使用救護
車送醫的患者且檢傷 1. 發現澳洲昆士蘭大多數緊急救護並非屬於嚴重危急案件,
分類等級屬非必要性 這些傷病患經急診室檢傷分類後多屬於非必要性救護。
*Clark et 澳洲 救護)。 2. 上述救護案件需要向使用者酌予收費,但若具投保相關
al.(1999) 昆士蘭 醫療(救護)保險仍會給予給付,故推斷其與醫療(救
自變數:年齡、性別、
婚姻狀況、診斷類別、 護)保險具有間接關係,有可能是造成救護濫用的原因
保險狀況。 之一。
1. 認為英國倫敦市家庭醫師(GP)諮詢機制有助減緩救護
因變數:緊急救護件
數。 車送醫服務,並有助於降低救護濫用。
*Peacock et 英國 自變數:人口、年齡、 2. 建議非危急的傷病患應先求助GP服務,以避免非危急個
al.(2005) 倫敦市 案為前往大型醫院救治而請求有限的緊急救護送醫服務。
性別、是否為家庭醫師
(GP)服務時間。 3. 年齡老化因素並非主要因素,其他年齡群組亦有相當的
救護案件數量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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