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104年05月消防月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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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學員學習緩降機操作訓練。



           於招生後因故取消訓練而將學員轉介其他合格訓                              限為辦理訓練後之次月 5 日前,經訓練機構反應
           練機構受訓者,則不予限制,惟規定不得以任何                              預留作業時間,將函報消防署及上傳資料期限修
           名目收取轉介佣金。                                          正為訓練後次月 25 日前,以符實際需求。

                另為提升上課環境品質,將學科教室最小之
                                                              四、結語
           面積增為 45 平方公尺,每位學員佔有平均面積
           1.5 平方公尺以上;部分訓練機構反應於市區施                                為預防火災,維護公共安全,雖依法要求

           行術科訓練時,燃燒油盤產生之火煙造成近鄰困                              供公眾使用場所設置消防安全設備、辦理檢修申
           擾,為避免相關訓練造成虛驚及訓練安全考量,                              報、施行防火管理及使用防焰物品等規定。但事
           放寬學術科場地為鄰近地區,為實際認定需求,                              實上,場所消防安全除設備等硬體設施的設置

           明定學科與術科場地之距離為 500 公尺。                              外,管理人員的防災意識及重視更為重要。消防
                增訂防火管理人訓練講師管理規定,要求                            署除致力防火管理人訓練及課程管理外,更努力
           講師需依防火管理人課程基準規定授課,不得於                              辦理防火防災知識宣導及教育,期能使大眾熟悉
           課程中推薦消防安全檢修單位、人員或推銷消防                              相關常識並深植防火意識。而消防安全之提升,

           器材;另為提升授課滿意度,凡當期授課滿意度                              除由政府部門努力推動消防安全業務外,更需民
           過低者,則予以警告,情形嚴重者撤銷其資格,                              眾主動關心自身場所的消防安全,達到「全民消
           以維講師授課品質。                                          防」,才能真正建立消防零死角的安全社會。

                原規定訓練機構函報消防署及上傳資料期




           12 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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