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P. 66
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車輛後方設置交通錐提醒車
輛 繞道。
4、於警戒區作業之消防人員勿
背對車輛行進方向,避免遭
車輛撞擊。
有關車輛部署依上述文獻內容所提及將事故
現場劃分,以建立車輛、裝備的放置空間,需將
事故地點區隔擋開約方圓 5 至 10 公尺,讓救災
工作能有效展開。
控制災禍現場 避免危害擴大
肆、現場危害控制
抵達車禍事故現場後,現場往往保持在一個
危險的情況,後方車輛不斷通行、引發火災的風
險、有時甚至會有載運化學物品之槽車、貨車…
等,都讓現場變成更危險之情況,為做好現場危
害控制,可參考相關文獻資料:
一、有關愛爾蘭 - 全國消防及緊急應變理事
會於 2009 年 9 月出版之「道路交通事故手冊」
第 2.1.6 節中提及配置防火設施注意事項如下:
(一)部署一個消防水線軟管卷盤到現
場。
(二)擺設定位適合的滅火器靠近車
輛。
(三)進行現場初步調查時要注意的火
災危險性,特別是在有翻倒的車
輛或其側邊。
■圖 6 事故現場區域劃分圖
(四)當輪胎因過熱或起火時,就所知
2、道路發生交通事故,應通報警察單 輪胎因爆炸的力量已經離開自己
位利用廣播提醒用路人注意、改道 的鋼圈。 此時在輪胎外圍 30 米
或減速慢行,警察尚未抵達現場, 的禁區外應投入滅火行動。
救災車輛除開啟警示燈外,必要時,
應持續開啟警報器,以警告後方來 二、依日本出版「消防救助技術必攜」書籍
車,並指派人員以指揮棒指示前有 內文所述,摘錄「救助車輛到達現場對應(3)
事故發生應減速慢行。 二次災害防止」所述:除後方車輛追撞防止措施
3、於高速道路進行救援時,應於消防 布置,「(1)部署要領」所示外,有關針對車
64 消防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