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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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 救援車輛停放及人員操作部署圖
■圖 5 救援車輛停放部署上視圖
文中談及「救援車輛行駛到達前停 之區域;而冷區是指前述二者以外之
車,需記得將事故地點區隔擋開約 區域。通常救援車輛停放於冷區且靠
方圓 5 至 10 公尺(如圖 4、5), 近暖區處,救助破壞器材則擺放於暖
搶救人員必須在車輛的安全側下 區。
車」。 (三)依 102 年 9 月 26 日內政部消防署函
( 二 ) 依 據 瑞 典 Dan Wargclou 所 撰 發案例:「消防人員執行高架道路車
「Extrication from Cars during Road 禍救助勤務,消防車輛停放路肩,遭
Traffic Accidents」書中所提,將事 大客車撞擊」策進做為:
故現場劃分為熱區、暖區及冷區 1、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通報轄區
(下頁如圖 6)。熱區是指事故車 (如國道、轄區)警察實施交通
輛周圍 5 公尺內之區域;暖區是指 疏導,救災人員應隨時提高警覺,
以撞擊點為中心,半徑 10 公尺內 以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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