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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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Work Discussion
表二、車輛速度與停止距離對照表
普通自小客車煞車停止距離(乾燥路面)
時速(公里) 空走距離 煞車距離 停止距離
20 6 m 3 m 9 m
30 8 m 7 m 15 m
50 15 m 17 m 32 m
60 18 m 26 m 44 m
80 22 m 54 m 76 m
100 30 m 82 m 112 m
3、後方現場安全監視隊員的配 綜上所述,有關現場接近的原則,建議救災
置(如圖 3)。 車輛在抵達事故現場前設立警告標誌的距離,一
( 三 ) 依 據 瑞 典 Dan Wargclou 所 撰 般道路應在 50 公尺以上,快速道路則應在 100
「Extrication from Cars during Road 公尺以上為原則,並遵循上述的相關安全注意事
Traffic Accidents」書中所提,有 項。
關現場道路之管制是將救援車輛 二、車輛停車部署
停放於事故現場前後,以保護發 車禍現場車輛部署之概念,首先應將救
生事故之人車及進行搶救之人 災車輛停放於事故車輛後方,以阻隔後
員,在救援車輛之前後 50 公尺 方車流,建立初步救災人員實施救助的
放置管制標誌,禁止車輛進入; 安全空間。而車輛於事故現場停放的距
而在管制標誌後方(一般道路 離參考相關文獻如下:
約 150 至 250 公尺,快速道路約 (一)依國際緊急救援技術中心(ICET)
400 公尺)設立警告標誌,通知 針對系統式車輛脫困救助方法
用路人減速。 (The SAVERTM Method:) 內
■圖 3 後方現場安全監視隊員的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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