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104年02月消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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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緊急求救訊號,而重複嘗試自行脫困者,教                                  (三)標準作業流程可做為事後檢討之依

             官應提醒學員空氣瓶氣量已逐漸減少,並催促學                              據,持續累積各類實際案例,進而回饋修正原先
             員發送緊急求救訊號(圖 13)。                                   訂定之標準作業程序及內容,使標準作業流程逐
                                                                漸趨近 實際需求。
                                                                    以下將以流程圖說明消防人員緊急求救之程

                                                                序(圖 14),其中,藍色代表消防人員執行安
                                                                全管理機制之時機、執行緊急求救機制所需之裝
                                                                備(救命器、無線電、熱顯像儀)、救災人員受

                                                                困時求救之程序及內容,黃色代表事故管理體系
                                                                組成之架構、各級指揮官之責任與任務、快速反
                                                                應小組執行搜救之方法及程序、事故管理體系與

                                                                安全管理機制結合之方式,紅色星號代表執行緊
                                                                急搜救任務成功與否之關鍵因素。
                                                                    二、落實救災安全管理機制:

                                                                    消防機關不論採用何種形式之安全管理機
                                                                制,重點應著重於救災人員是否落實執行,例
                                                                如,消防機關以安全管制白板做為安全管理機制
                                                                者,救災人員就必須確實將完整資訊登入於管制
     ■圖13 消防員受繩索纏繞後,應發送緊急求救訊號,而非先企圖自行脫困。                        板上方,否則當人員失蹤或失聯時,快速反應小
     資料來源:Dr.Burton.A.Clark,“Calling the mayday:Drill”,2003.
                                                                組無法從管制板上方獲得人員位置、進入熱區時
                                                                間、氣瓶氣量等相關資訊;假設消防機關以消防
             結論與建議
                                                                人員安全護照做為安全管理機制者,倘救災人員
                 綜觀上述消防人員緊急求救認知決定因素、                            進入熱區前,未將所屬名條交由分隊帶隊官保
             發送緊急求救訊號之內容、緊急求救所需裝備及                              管,分隊帶隊官進行人員清點時,即無法確認熱

             情境演練等事項,假設消防機關欲訂定所屬消防                              區內部人員是否已全部清點完成;因此,救災人
             人員緊急求救機制者,建議可由下列方式著手:                              員平時應妥善保管安全管理機制所需之各項裝備
                 一、訂定緊急求救標準作業流程:                                及器材,並落實訓練,否則在危急狀況才發現救

                 首先說明訂定標準作業流程之優點如下:                             命器故障、手提無線電電力不足、名條未攜帶等
                 (一)緊急事故發生時,使各單位人員能依                            狀況,恐為時已晚。
             照原先設計之程序及內容,依序分工、合作、完                                  三、成立快速反應小組:
             成緊急求救所需執行之各項任務,降低災害現場                                  快速反應小組是否能迅速找到受困之消防人

             紊亂程度。                                              員,是搜救成功之關鍵因素,因此,安全官必須
                 (二)救災人員平時不僅可依照標準作業流                            確認快速反應小組(Rapid intervention team)符
             程進行訓練,亦可從中發現標準作業流程可能存                              合 NFPA1500 第 8 章之規範,於火場完成整備後,

             在之問題。                                              可隨時提供事故指揮官或安全官調度執行緊急救




                                                                                               消防月刊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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