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103年消防月刊 4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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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 ◆圖 19







                     林縣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幕僚人                                 實作(止漏圍堵、緊急除污、滅火器
                     員兼任)。平時即落實化災搶救整備                                 材操作及綜合實作與演練、化災搶救

                     訓練,於本案執行期間之訓練項目                                  人員個人防護裝備訓練)。
                     包括2,000GPM砲塔操作訓練、六                        (3)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桃園縣化學災害
                     輕環狀水系統教育訓練、六輕環狀                                  處理隊,成員組成為第一搜救救助分
                     水系統連結12英吋水帶教育訓練、                                 隊與第三搜救救助分隊,該隊化災處
                     1,000GPM移動式砲塔操作訓練、偵                              理隊人員除人人均擁有內政部消防署

                     檢及防護裝備操作訓練、事故綜合情                                 化學災害搶救訓練班結訓證書外,每
                     境模擬訓練(如圖19)。                                     月均積極進行自主化災處理之訓練,
               (2)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高雄市化學災害                                    於本案執行期間之訓練項目包括化學

                     處理隊,成員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                                 物質查詢訓練、化災處理車操作、
                     一、二、四、五大隊配置化學(核生                                 防護衣著裝訓練、止漏工具組操作訓
                     化)災害處理車分隊成員組成,成員                                 練、五用氣體偵測器操作訓練、氯氣
                     合計75名,於本案執行期間辦理之平                                搶救組操作訓練、除污棚架設及操作
                     時教育訓練種類及訓練項目說明包括                                 訓練、高效能化學車操作訓練、管制

                     化學(核生化)災害處理車隨車裝備                                 區劃分訓練、化災處理流程訓練、化
                     器材使用原理、操作、各項偵(檢)                                 學物質圍堵訓練及偵檢器材操作訓
                     測器材及個人防護裝備實作、化學                                  練。       (待續)

                     (核生化)災害處理車隨車裝備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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