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103年消防月刊 4月號 (全)
P. 24
Fire Safety Monthly
◆ ◆圖 19
林縣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幕僚人 實作(止漏圍堵、緊急除污、滅火器
員兼任)。平時即落實化災搶救整備 材操作及綜合實作與演練、化災搶救
訓練,於本案執行期間之訓練項目 人員個人防護裝備訓練)。
包括2,000GPM砲塔操作訓練、六 (3)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桃園縣化學災害
輕環狀水系統教育訓練、六輕環狀 處理隊,成員組成為第一搜救救助分
水系統連結12英吋水帶教育訓練、 隊與第三搜救救助分隊,該隊化災處
1,000GPM移動式砲塔操作訓練、偵 理隊人員除人人均擁有內政部消防署
檢及防護裝備操作訓練、事故綜合情 化學災害搶救訓練班結訓證書外,每
境模擬訓練(如圖19)。 月均積極進行自主化災處理之訓練,
(2)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高雄市化學災害 於本案執行期間之訓練項目包括化學
處理隊,成員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 物質查詢訓練、化災處理車操作、
一、二、四、五大隊配置化學(核生 防護衣著裝訓練、止漏工具組操作訓
化)災害處理車分隊成員組成,成員 練、五用氣體偵測器操作訓練、氯氣
合計75名,於本案執行期間辦理之平 搶救組操作訓練、除污棚架設及操作
時教育訓練種類及訓練項目說明包括 訓練、高效能化學車操作訓練、管制
化學(核生化)災害處理車隨車裝備 區劃分訓練、化災處理流程訓練、化
器材使用原理、操作、各項偵(檢) 學物質圍堵訓練及偵檢器材操作訓
測器材及個人防護裝備實作、化學 練。 (待續)
(核生化)災害處理車隨車裝備器材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