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103年消防月刊 4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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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Monthly
品管理及應變相關機關亦已檢討及修正化學品 輛、裝備器材整備、區域風險因子評估、災害
目的事業主管相關法規,以為依循。查內政部 搶救訓練演習整備及災後統計及建檔等7大面
消防署前揭函頒之4種化災搶救作業規範,部分 向。
化學品應變資訊已不合時宜,且規範內容亦有 要求各消防機關就各自都市進行危害物
多所重覆之情形,造成消防單位人員救災適用 質災害區域風險因子評估,依危害物質災害類
上之困擾,爰參考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勞 別、地區特性、搶救人力配置等,建構風險等
工委員會、環境保護署、農業委員會等化學品 級,劃分轄區化災處理隊搶救責任區塊及分析
管理機關相關法令,及檢討前揭內政部消防署 區塊內消防搶救能量,針對風險等級較高之區
函頒4種規範內容,將前揭規範全部整合為一, 域,加強消防戰力配置或要求業者強化自身消
於101年11月完成研訂「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 防搶救能量。同時並對消防車輛、裝備器材之
害物質災害搶救指導原則」,並自101年11月 配置、消防人員之應變能力等事故應變進行整
15日起生效。 備,以強化地方政府針對危害物質災害之防救
(四)103 年―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物質災 災資源整備,提升第一線消防人員災害搶救能
害搶救整備作業計畫 力。
鑑於近年來國內危害物質災害仍舊頻傳,
三、重要成果及效益分析
並多次發生重大事故,造成經濟重大損失,顯
示危害物質事件災前整備及事故時正確之應變 (一)98 年至 101 年―提升消防單位化學災
作為格外重要。而消防單位所轄危害物質風險 害搶救能力 4 年中程計畫
評估、車輛、裝備器材之配置、消防人員之應 內政部消防署於98年至101年所執行之提
變能力等事故應變整備,攸關地方政府危害物 升消防單位化學災害搶救能力4年中程計畫,4
質災害救災成效之良窳;為強化各地方政府針 年期間總計完成購置化學災害處理車數10輛、
對危害物質災害之防救災資源整備,提升第一 購置化學災害搶救個人防護裝備器材套數320
線消防人員災害搶救能力,於災害發生時,能 套、辦理化災搶救訓練2,400人次及辦理化災
靈活協調各單位救災資源、裝備、人力,發揮 搶救演習4場,共4項實施策略具體目標。說明
整體救災戰力,有效執行災害應變,保障全民 如下:
生命財產安全之目的,內政部消防署賡續於 1.購置化學災害處理車10輛
102年12月23日函頒「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 (1)為使國內各消防機關能應付各地區迫切
物質災害搶救整備作業計畫」,計畫期程自今 之化學災害搶救所需,本計畫優先針對
(103)年1月起至今(103)年12月底止,共 化災風險級數高,且尚未配置化學災害
計1年。 處理相關車輛、及對已購置配發化學災
本計畫目標如下: 害處相關車輛之化災風險度高、車輛
1、完備救災機制,周密行動準據。 使用效益較佳,且尚達配置需求數之消
2、編組名冊建置,完善資源整備。 防局,優先配發化學災害處理車,以提
3、評估區域風險、建構支援體系。 升化災搶救效能;所購置之化學災害處
4、落實訓練演習,災後詳實檢討。 理車10輛,業已分別配發臺北市、新
計畫內容包含檢討修正各項危害物質災 北市、臺南市、桃園縣、新竹縣、彰化
害搶救標準作業程序、建置危害物質災害搶救 縣、雲林縣、屏東縣、宜蘭縣及臺東縣
查詢相關資訊、化災處理隊整備、災害搶救車 等消防局各1輛,並業已投入救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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