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103年消防月刊 4月號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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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 工作研討































                                                          ◆ ◆圖 18



               向實施項目分別說明如下:                                         班之訓練。
                 1.強化化災處理隊人員平時教育訓練                                      另所轄中油桃園煉油廠之桃園縣政
                        鑑於化學災害之搶救具有其特殊                              府及所轄中油楠梓、大林煉油廠之高雄

                    性、專業性與困難性,除了相關化災搶                               市政府,除要求該局煉油廠臨近分隊及
                    救車輛及裝備之建置外,更重視需有1                               化災處理隊成員優先接受內政部消防署
                    支專責隊伍,可以克服與完成化學災害                               化災搶救訓練,亦逐年調整化災搶救各
                    搶救之艱鉅任務,爰此,內政部消防署                               訓練班參訓員額,持續強化2重點縣市
                    積極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所                               消防人員化災搶救能力;101年度亦規

                    轄化災風險較高地區成立化災處理隊,                               劃給予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基礎班40人、
                    並特別重視化災處理隊成員於平時之教                               進階班12人、指揮官班10人之參訓名
                    育訓練(如圖18),並將上開項目納                               額、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基礎班55人、

                    入年度評鑑項目,期當發生化學災害事                               進階班12人、指揮官班15人之參訓名
                    故時,可第一時間派遣至現場進行化學                               額。
                    災害之處理,提供更專業、更安全之處                                   針對所轄化災處理隊人員辦理平時
                    置,有效因應。                                         教育訓練部分,各執行機關辦理情形如
                        為確保搶救人員救災行動安全及自                             下:

                    我防護、熟稔各式化災搶救裝備器材,                          (1)雲林縣政府消防局:雲林縣化學災
                    針對所轄麥寮六輕之雲林縣政府,內政                                 害處理隊,置指揮部及下轄麥寮、
                    部消防署於101年度亦協助給予該府消                                北 五、 東 勢 、臺 西 、 崙背 等 5 個 分

                    防局最大額度、充分之基礎班35人、進                                (小)隊,編組員額71名。指揮部
                    階班8人、指揮官班12人之參訓名額,                                設置「大隊長」1人(由雲林縣政府
                    使其外勤消防人員全數接受完成化災                                  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兼任)、「副
                    搶救基礎班之訓練、外勤大隊長、分                                  大隊長」1人(由本局第三大隊副大
                    (小)隊長均接受完成化災搶救指揮官                                 隊長兼任),「安全官」4人(由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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