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消防月刊-102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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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液化石油氣







               管理制度介紹(上)







               Introduc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 for Liquid Petroleum Gas(LPG)in
               South Korea(Part I)

                                                                                 圖 / 文 內政部消防署 王佩琪


                     文係筆者於101年7月份至南韓考察家                              南韓之液化石油氣主管機關為知識經濟
               本 用液化石油氣相關安全管理制度,介                                部(Ministry of Knowledge Economy,
               紹考察見聞,包含整體管理概況、販賣業者                               性質與我國經濟部相似),但多數業務均委

               (即瓦斯行)及容器之管理情形等,俾供各                               託韓國瓦斯安全公社規劃、執行。依據高壓
               界參考。                                              氣體安全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為了
                                                                 防止因高壓氣體的危害,並更有效率及系
               壹、概況:                                             統的促進瓦斯安全技術之開發與安全管理事

                                                                 業,而設立韓國瓦斯安全公社。」
                   在南韓,家用液化石油氣之產銷及安全
                                                                     瓦斯安全公社為法人組織,其支社遍布
               管理相關規定主要規範於液化石油氣安全管
                                                                 全國各地,為了審議關於瓦斯安全技術之事
               理及事業法(액화석유가스의  안전관리  및
                                                                 項,並設立瓦斯安全技術審議委員會。韓國
               사업법)、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及事業辦法
                                                                 瓦斯安全公社之名稱受到法令保護,如其他
               (액화석유가스의 안전관리 및 사업법 시
                                                                 人使用該名稱或類似名稱者,將處以2千萬
               행령)及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及事業法執行
                                                                 韓圜以下之罰款。韓國政府單位多將瓦斯事
               細則(액화석유가스의  안전관리  및  사업
                                                                 業相關事項委由瓦斯安全公社處理,因此瓦
               법  시행규칙),部分規定(如販賣業者維
                                                                 斯安全公社極具有公信力。
               護容器義務、容器再檢驗年限等)則適用
                                                                     截至2012年7月份,韓國於家用及一般
               高壓氣體安全管理法(고압가스  안전관리
                                                                 營業用(餐廳)場所之液化石油氣用戶數量
               법)、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고압가스
                                                                 約有650萬戶。而供氣則分為下列3種方式:
               안전관리법  시행령)、高壓氣體安全管理
                                                                 (一) 設置3噸以上之儲槽,由液化石油氣
               法施行細則(고압가스  안전관리법  시행규
                                                                       儲存業(액화석유가스저장소)供
               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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