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消防月刊-102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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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Forum































                                           ▲ 載送瓦斯車輛外觀













             業者必須於契約到期日15天前告知消費者。

                  至於容器保證金(押金)部分,則屬市
             場商業機制,由販賣業自行決定是否先行收
             取。如客戶用氣量大,不但免收取保證金,
             即使客戶遺失容器,亦不會要求賠償。

             三、容器保管室之設置

                  販賣業者之營業場所內不擺放任何容
             器,僅供建置用戶資料、接聽電話使用,容
             器必須置放於營業場所旁設置之容器保管室                                 ▲ 販賣場所內部為簡單之辦公環境,不存放容器。
             (即國內之容器儲存室)。容器保管室內之

             儲放量並無上限,惟已灌氣容器及殘氣容器
                                                               (二)面積應為19平方公尺以上。
             必須分開放置。
                                                               (三) 液化石油氣外洩時,不得傳導至營業
                  容器保管室構造之基本要求如下,各行
                                                                      場所。
             政區域並得另行訂定自治條例予以規範:
                                                               (四) 容器保管室與辦公室在同一建築面積
             (一) 保管室應以不燃材質建造,牆壁必須
                                                                      時,必須分開設置。
                    使用防火構造,屋頂必須以輕質不燃
                                                               (五) 容器保管室之地板必須建造成確定運
                    材料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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