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消防月刊-102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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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Forum
▲ 載送瓦斯車輛外觀
業者必須於契約到期日15天前告知消費者。
至於容器保證金(押金)部分,則屬市
場商業機制,由販賣業自行決定是否先行收
取。如客戶用氣量大,不但免收取保證金,
即使客戶遺失容器,亦不會要求賠償。
三、容器保管室之設置
販賣業者之營業場所內不擺放任何容
器,僅供建置用戶資料、接聽電話使用,容
器必須置放於營業場所旁設置之容器保管室 ▲ 販賣場所內部為簡單之辦公環境,不存放容器。
(即國內之容器儲存室)。容器保管室內之
儲放量並無上限,惟已灌氣容器及殘氣容器
(二)面積應為19平方公尺以上。
必須分開放置。
(三) 液化石油氣外洩時,不得傳導至營業
容器保管室構造之基本要求如下,各行
場所。
政區域並得另行訂定自治條例予以規範:
(四) 容器保管室與辦公室在同一建築面積
(一) 保管室應以不燃材質建造,牆壁必須
時,必須分開設置。
使用防火構造,屋頂必須以輕質不燃
(五) 容器保管室之地板必須建造成確定運
材料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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