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消防月刊》-107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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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搜中心以行政院層級整合各部會搜救資                            化」、「法制化」及「專責化」發展,以明確

               源,於受理救援任務後,即由各部會進駐協調                              組織定位、獨立預算及優質專責勤務人力始能

               官查明各項資訊、擬定應變計畫,同步進行任                              長久發展。
               務派遣,即時運用跨部會整合同步作業,以發                                  為了配合政府組織再造檢討,於99年3月

               揮指揮、調度陸海空救災資源協同作業之最大                              配合災害救法修正時機,提具相關草案內容,

               功效,多年來在各項緊急人命搜救任務上,確                              幾經會議研商,終於99年8月4日(總統府華
               實發揮及時處置應變之功能,快速、有效利用                              總一義字第09900192631號令)順利將國搜中

               有限之救災資源,優異的成果各界有目共賭。                              心納入災害防救法第7條第4項,「為有效整合

                                                                 運用救災資源,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設行政院
               一、納入災害防救法:
                   國搜中心所擔任之協調、整合及調度工                             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統籌、調度國內各搜救單

               作,係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之組織,屬過                              位資源,執行災害事故之人員搜救及緊急救護
               渡性質,實際上除人力不足外,單位之定位依                              之運送任務。」國搜中心自此確立其法制化地

               然不明。                                              位,災害防救法即為國搜中心之法源依據。

                   在歷經10年實務驗證及各界肯定下,國                            二、修訂設置要點:
               搜中心未來為強化搜救任務之應變指揮效能,                                  為配合災害防救法修正,國搜中心接續

               需維持行政院層級運作機制,並朝向「組織                               研提設置要點修正草案,旨在完成明確組織定



                                                災害防救體系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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