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消防月刊-101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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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Forum
創新性火災 的扎實學理基礎,及豐富專業經驗,強化現職
電氣、車輛、化學及縱火等不同領域專家學者
人員該領域專業素養能力,以達提升全體火災
調查人員 原因調查鑑定水準之目標。
二、 在職教育訓練計畫內容及成
效:
在職訓練成效 方式常以聘請專家學者,於教室內進行口授之
受限於訓練場地之故,火調人員在職訓練
方式上課,參訓人員則由各消防機關選派現職
▲ 現場學員分別從制高點及由外而 火調人員參加,且每年只辦理1梯次50人;其
內勘查外觀及內部燒損之巨觀
缺點為僅部分人員接受訓練,現職火調人員無
亂之殘跡現象,徒增延燒路徑、起火處所及原 法全員調訓,且課程內容以靜態課程為主,缺
因分析研判之困難性;又未經燃燒破壞之刑事 乏實體課程,致訓練成效不佳。消防署於96年
案件現場相比較,其痕跡現象及證物完整之保 起著手規劃創新性的訓練方式,以全面性及全
全,更說明火災案件調查之複雜性與艱難性。 方位方式設計訓練課程內容,及落實執行每位
然為提供民眾一個「專業、公正及客觀」 在職人員均有接受新知之權利及義務之概念。
之調查結果,每一位稱職之火災調查人員均應
(1) 執行「火災原因調查鑑定訓練2年
具備扎實的理化知識、細膩的觀察能力、科學 計畫」:
的邏輯思維及豐富的勘查經驗,在勘查火災現 於97及98年辦理「火災原因調查鑑定在職
場時更需仔細發現殘留後的蛛絲馬跡,並佐以 講習班第3期」訓練,將全國火災調查在職人
訪談取得的可靠人證訊息,才能綜合分析進而 員分5梯次於2年內全數調訓。課程內容第1階
確切研判起火原因。又火災可能在各種不同場 段是以最新的調查標準作業程序相關規範為根
所發生,不論是森林、田野、化學工廠、一般 基,精進現職人員火場勘查、紀錄、採集與調
住宅,或是隨時會移動之車輛,致調查鑑定範 查分析能力,並提升個人火災調查報告書製作
疇甚廣,故火災調查人員必須具有全方位的知 能力;消防署並引進國內首創「火災模擬燃燒
識及技能。 貨櫃屋」進行實際火災模擬燃燒之實體課程,
有鑑於此,為強化全國各級消防機關現職 再由現職人員進入模擬火場,進行勘查並完成
火災調查人員專業技能,消防署規劃辦理各項 調查及分析研判起火處與起火原因,同時規定
專業知能的在職教育訓練,且基於需求性及急 勘查後3日內,製作完成該模擬燃燒現場之個
迫性逐年排定不同起火原因之調查主題;藉由 人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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