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消防月刊-101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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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建築物後側由地下室冒出大量黑色濃

                   煙,並從1樓及2樓窗戶急速竄出,由於建

                   築物後方有大量電線掉落,造成水線部署
                   延遲無法立即出水。


                 三、2時31分:
                       第1大隊大隊長將火警提升為「Second

                   Alarm」,並要求切斷建築物所有電力,

                   「救助分隊#20」將雲梯車停放於建築物
                   後側,1名消防員自後側屋頂進行通風排


                   煙,其餘人員則以雙節梯自建築物前側屋                            ▲ 圖7:火場水線佈署及人員受困示意圖
                   頂進行通風排煙,並於1樓正面進行強制正                           資料來源: 國際職業健康與安全協會-Career Fire
                                                                          Fighter Dies in Residential Row House
                   壓送風作業。                                                 Structure Fire – Maryland

                       此時,1名民眾於2樓室內失去方向,                          五、2時32分:

                   「滅火分隊#41」及「滅火小隊#11」共                                 由於室內水線尚未部署完成,故對於
                   計2名消防隊員正向2樓佈水線,並發現該                              突如其來之火勢完全無法控制,「滅火分

                   受困民眾。                                            隊#41」其餘成員無法忍耐高溫陸續撤離

                                                                    火場。
                 四、2時32分:
                       「救助分隊#20」將前後側屋頂開口                          六、2時35分:

                   順利打開後,1樓正壓送入之空氣與蓄積於                                  「 滅 火 分 隊 # 4 1 」 及 「 滅 火 小 隊
                   屋頂之濃煙混合,瞬間發生劇烈燃燒,2樓                              #50」其餘成員順利將2名消防隊員及受困

                   之受困民眾無法忍受高溫自2樓樓梯摔落至                              民眾救出,分別送往醫院急救,其中1名消

                   1樓,恰巧壓傷「滅火分隊#41」及「滅火                             防員因吸入過多濃煙、外部燒傷嚴重而導

                   小隊#11」2名部署水線之消防隊員,並順                             致死亡,另1名消防員及民眾則遭到嚴重燒
                   勢將建築物正門推擠後關上(如圖7),部                              傷註。

                   署之水線纏住2名消防員及1名受困民眾,                               上述美國馬里蘭連棟式木造住宅火災案

                   最後全部受困於建築物1樓正門後方                              例,民眾於第一時間告知有濃煙竄出、多人受
                       此時,第1大隊大隊長立即要求快速反                         困,故消防局勤務中心派遣員立即將該火警設

                   應小組成員(Rapid Intervention Crew簡稱               定為「第1梯次派遣(First Alarms)」之等

                   RIC)執行救援任務,卻發現RIC尚未成立                         級,優先調派雲梯車、滅火分隊及救助分隊前
                   無法執行救援任務。                                     往,共計10個分小隊、12車、37人,並派遣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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