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消防月刊-101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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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由於滅火作業未與通風作業取得密 述之情況顯示有爆燃之潛在因素或
切聯繫,在水線尚未部署完成、天花板 跡象:
濃煙未進行降溫之情況下,通風作業小 a、 由於氧氣缺乏故火勢無法順利燃
組業已進行排煙作業,將新鮮空氣導入 燒,在缺氧情況下室內未發現明顯
室內後,瞬間引燃煙層火勢,最終造成 火光。
人員嚴重傷亡。 b、 由於可燃性蒸氣密度大多較空氣為
此種情況並非消防戰術錯誤,而是 重,黑色的濃煙在缺氧情況下無法
消防戰略之時序錯置,故縱使消防局勤 燃燒而逐漸轉為灰黃色,並向地面
務中心之消防力派遣適當得宜,而消防 下沉。
戰略未經妥善溝通協調者,仍無法獲得 c、 自室外向室內觀察可發現,灰黃色
預期之效果。 煙層密佈玻璃表面,室內溫度極
3、 火場之通風排煙作業包括自然排煙與強 高,但無明顯燃燒現象。
制排煙2種,在此特別強調強制排煙應 d、 灰黃色濃煙猶如呼吸般間接性自窗
行注意之事項: 戶、門、建築物開口吐出者,此為
(1) 排煙口之選擇應盡量靠近火點,避 爆燃即將發生之前兆。
免濃煙四處亂竄。 e、 在建築物密不通風之情況下,假若
(2) 排煙路徑之選擇應考量以最短路徑 門窗開起之同時,空氣猶如被建築
為宜,排煙路徑如有越多的轉折, 物大量向內部吸入者,此時極可能
排煙效果就越差。 發生爆燃。
(3) 排煙方向應盡量選擇與外界風勢同 二、建議:
向。 1、 消防機關推行某項特定之消防戰術時,
(4) 實施水霧排煙雖然非常方便,但在 應於實行一段期間後,以大量火場實際
某些情況下應考量水損之問題(例 案例,回歸檢討平時所使用之消防戰術
如電氣室火災)。 是否正確,並進行修正。
(5) 同時使用排煙機進行排煙與進風 2、 消防機關應思考如何妥善結合火場強制
時,應優先進行排煙作業再實施進 排煙、人命搜救與水線滅火作業,而非
風作業。 各自獨立作戰,各出勤單位抵達火場時
(6) 實施強制排煙作業前必須先完成水 應向火場指揮官報到並請求任務指派,
線之部署,避免突發之火勢。 藉此開始建立火場指揮體系,排煙小組
(7) 進行強制排煙時務必注意火場是否 未經火場指揮官允許者,不得隨意建立
有爆燃(backdraft)之可能性,下 排煙開口,以確保水線部署作業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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