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消防月刊-101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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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討
                                                                                             Forum



                                     美國馬里蘭木造住宅火災第1梯次消防人車派遣表

              抵達現場時間            分隊          車輛                      人員                         任務
                                           第1大隊-大隊長(火場總指揮官)                             指揮官

                                                     小隊長1名、司機1名、消防隊員2名、救
                 02:25      滅火分隊#41       水箱車1輛                                         火勢控制人命搜救
                                                     護實習生1名。
                            救護分隊#20       救護車1輛      救護人員2名。                            緊急救護

                                                     小隊長1名、司機1名、消防隊員2名、救
                            滅火小隊#11       水箱車1輛                                         火勢控制水源供給
                                                     護實習生1名。
                 02:26
                                          器材車1輛
                            救助分隊#20                  小隊長1名、救助隊員3名。                      屋頂排煙
                                          雲梯車1輛
                            滅火分隊#51       水箱車1輛      分隊長1名、司機1名、消防隊員2名。                 後側滅火
                 02:27
                                          器材車1輛      分隊長1名、救助隊員3名。                      人命搜救

                                          第2大隊-大隊長(負責建築物後側)                             指揮官
                 02:28
                             滅火分隊#5       水箱車1輛      小隊長1名、司機1名、消防隊員2名。                 後側滅火

                 02:32      救護分隊#10       救護車1輛      救護人員2名。                            緊急救護
                            滅火小隊#50       水箱車1輛      小隊長1名、司機1名、消防隊員2名。                 人命搜救
                 02:37
                            救護分隊#10       救護車1輛      救護人員2名。                            緊急救護

                                                                                     資料來源:筆者研究整理

             濃煙可能蔓延至其他房間、影響搜索作業、造                              災發展,建築物後側由其第2大隊大隊長協助

             成爆燃(Backdraft)或復燃等,故欲實施強制                         擔任指揮官,整體搶救過程以時間序列分析如

             排煙者必須非常謹慎小心,以下為強制排煙造                              下:
             成人員死亡之案例做為探討。
                                                                 一、2時25分:
                                                                       第1大隊大隊長抵達現場後環繞建築
             錯誤強制排煙造成人員死亡-美國                                      物一周評估火勢狀況,「滅火分隊#41」
             馬里蘭(Maryland)住宅火災
                                                                  及「滅火小隊#11」自正面佈水線進入火
                  2006年10月10日凌晨2時22分,美國馬
                                                                  場,此時濃煙自正面竄出,1位民眾自2
             里蘭州一處2樓連棟式木造住宅發生火災,整
                                                                  樓窗戶跳下輕微受傷無大礙,「滅火分隊
             場搶救過程造成1名消防隊員及1名民眾嚴重燒
                                                                  #41」小隊長發現火場溫度極高,要求排
             傷、1名消防隊員死亡。
                                                                  煙小組進行排煙作業,惟此時水線尚未部
                  火災初期民眾向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報案
                                                                  署完成,無法出水。
             聲稱建築物2樓有濃煙竄出、多位人員受困,
                                                                 二、2時28分:
             馬里蘭消防局隨即派遣下列人車前往救災(如
                                                                       第2大隊大隊長抵達火場,擔任火場後
             上表):
                                                                  側指揮官,「滅火分隊#51」及「滅火分
                  由於該建築物為連棟式木造房屋,起火
                                                                  隊#5」則自火場後側佈水線進入火場,此
             戶位於正中央,為避免指揮官難以掌握整體火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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