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98年消防白皮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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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六)運用條碼系統建置液化石油氣容器資料庫之示範及評估
鑑於日本以條碼(barcode)系統管理液化石油氣容器行之有
年,除可節省人力、避免作業疏失,對於容器資料庫建置及流
向追蹤可達良好效果,國內如引用該條碼系統,應可解決現行
管理難題,爰於97年辦理「運用條碼系統建置液化石油氣容器
資料庫之示範及評估案」,並擇定新竹市作為運用條碼系統
建置容器申報制度及推廣試辦工作區域,以該轄容器檢驗場1
家、分裝場1家及分銷商7家進行試辦,透過區域性之試辦,瞭
解條碼系統實際應用於容器申報制度之成效,以供未來政策推
動之參考。
三、落實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制度
國內現行爆竹煙火製造廠計14家,本署及各縣市消防機關依法執
行下列相關作為:
(一)落實一般爆竹煙火檢驗制度
為加強一般爆竹煙火管理,使民眾易於判斷是否為合法爆竹煙
火產製產品,於「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7條明定一般爆竹煙
火應經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後,始得販賣。另基於節省政府
人力以及便民、利民考量,並擴大民間參與精神,有關一般爆
竹煙火認可業務、型式認可證書與認可標示核發及購樣、抽樣
檢驗,本署業自93年11月開始委託專業機構辦理一般爆竹煙火
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作業,並協助相關審查工作,俾落實一般
爆竹煙火檢驗制度,強化產品安全管理。
97年度一般爆竹煙火案件通過型式認可者共計227 種產品,其
中國內產品1件、國外製品226件,另通過個別認可者共計911
件次,其中國內產品12件、國外製品899件,計核發認可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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