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105年消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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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消防白皮書
八、培育消防安全設備專業審(勘)查及檢查人才
(一)為培育及提升消防安全檢查、檢修與管理之專業知能,落實執行消
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推動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竣工查驗、消
防查察、檢修申報及防焰物品、明火管制、防火管理與驗證等火災
預防制度,於104年4月13日至5月8日,共計4週,針對各消防機關
現職承辦消防安全相關業務人員辦理「104年度消防安全檢查專業
講習班(第5期)」計訓練60名,自97年起至104年止累計已訓練626人
次。
(二)鑑於消防法第9條檢修申報制度,自84年8月11日修正公布施行至今
已將近20年,且參考日本消防法第17條所訂定,日本在其消防設備
士執行檢修之本質、檢修技術、消防設備士與場所人員間溝通規範
有豐富執行經驗,且檢修、維護之成果良好,為使各級消防機關同
仁瞭解檢修申報之精神與技術,爰於103年首度邀請日本防災技術
中心派員協助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實務講習班」技術課程,並
於104年10月26日至30日賡續辦理第2期,由執行檢修之實務專家宣
導正確觀念及技術,計訓練50人,自103年起至104年止已訓練100
ccc人次。
九、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一)推動宣導及成效
為有效防範住宅火災,請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確實依「推廣住
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動員,並運用各種管道,落實推廣住宅
用火災警報器之設置,共同努力創造一普遍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之風氣,截至104年12月31日全國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住宅
總戶數450萬9,875戶,累計設置總戶數69萬4,559戶,設置比例
15.40%(如表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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