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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消防白皮書
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62萬9,022張。
2、持續推動防焰認證制度
為防阻火災的發生與擴大,提升室內裝飾材料之阻燃性能,依消防
法第11條第3款規定,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防焰標示,應經中央主
管機關認證具有防焰性能;為推展此項防焰認證制度,持續按「防
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從事防焰性能
試驗機構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證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
證費額表」、「寢具類製品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及「防焰性能認證
規費收費標準」等規定,落實執行是項工作。
3、推動防焰業務電子化
為服務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及消費者,宣導防焰最新法令及資訊化,
建置防焰資訊系統,可利用網路申領防焰標示、申報防焰試驗月報
表及登載防焰紀錄書表,並提供PDA資料下載及查詢防焰廠商、防
焰物品(試樣圖檔)等功能;另編撰「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宣導手冊
」,寄發各消防機關及防焰認證廠商,加強防焰廠商對防焰法規認
知,對提升防焰物品之管理及火災發生的預防上,具正面且實質之
效益。
(二)落實檢修申報制度
為建立民眾「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觀念,持續推動「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申報制度」,由場所之管理權人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定
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以確保該等設備之功能正常。
1、強化專技人員制度
(1)截至104年底止,依「消防法」第8條規定報請內政部核發消防設
備士證書5,203張,消防設備師證書1,557張。
(2)為使消防專技人員之技能與時俱進,其自取得證書日起每3年應
接受講習1次,104年計複訓1,11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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