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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消防白皮書
                        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62萬9,022張。

                  2、持續推動防焰認證制度

                    為防阻火災的發生與擴大,提升室內裝飾材料之阻燃性能,依消防

                    法第11條第3款規定,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防焰標示,應經中央主

                    管機關認證具有防焰性能;為推展此項防焰認證制度,持續按「防

                    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從事防焰性能

                    試驗機構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證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


                    證費額表」、「寢具類製品防焰性能試驗基準」及「防焰性能認證

                    規費收費標準」等規定,落實執行是項工作。

                  3、推動防焰業務電子化

                    為服務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及消費者,宣導防焰最新法令及資訊化,

                    建置防焰資訊系統,可利用網路申領防焰標示、申報防焰試驗月報

                    表及登載防焰紀錄書表,並提供PDA資料下載及查詢防焰廠商、防

                    焰物品(試樣圖檔)等功能;另編撰「防焰認證合格廠商宣導手冊


                    」,寄發各消防機關及防焰認證廠商,加強防焰廠商對防焰法規認

                    知,對提升防焰物品之管理及火災發生的預防上,具正面且實質之

                    效益。

                 (二)落實檢修申報制度

                    為建立民眾「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觀念,持續推動「消防安全

                    設備檢修申報制度」,由場所之管理權人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定

                    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以確保該等設備之功能正常。

                  1、強化專技人員制度

                  (1)截至104年底止,依「消防法」第8條規定報請內政部核發消防設


                     備士證書5,203張,消防設備師證書1,557張。

                  (2)為使消防專技人員之技能與時俱進,其自取得證書日起每3年應

                     接受講習1次,104年計複訓1,11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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