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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消防白皮書
                        第四章  當前重點工作與執行績效







                       告,送建築物起造人或場所管理權人辦理查驗,據以認定出廠前品

                       管測試合格,確保發電機組產品品質。

                    六、制定「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

                      為健全大型活動安全規範,內政部歷經多次開會研商及舉辦大型活動

                    管理論壇,於104年11月2日發布施行「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針

                    對大型群聚活動之範圍、分級管理及申請、審查之原則訂定統一準則,直

                    轄市、縣(市)政府應依轄區緊急應變能力及活動特性,參照該要點訂定自


                    治法規管理大型群聚活動。其重點摘述如下:

                    (一)明定大型活動之範圍:達1,000人以上且持續2小時之活動,即予管

                       理;排除體育場館、影劇院等於其建築使用用途、營業項目、興辦

                       事業計畫之範圍內舉辦之活動、人民之婚、喪等社交、習俗活動、

                       集會遊行法規範之集會、遊行等活動。

                    (二)採分級管理方式: 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之活動採報備制;3,000

                    ccc人以上活動採許可制;直轄市、縣(市)政府因審查機制、活動類型


                       、危險程度、地區特性及應變能力等因素,基於公共利益之必要,

                       得另訂管理方式。

                    (三)增訂申請、審查之原則(包括申請事項、表格之範例)及各安全要

                       項(包括場地、器材、臨時搭設之設施、建築物;交通、出入及疏散

                       動線;醫療救護、滅火、緊急疏散等救援措施及工作人員編組與演

                       練;避難弱者安全強化等其他安全事項)。

                    七、辦理「內政部消防安全法令執法疑義研討會」

                      為有效解決消防機關與民眾間具爭議案件之法規適用疑義,爰持續召

                    開「內政部消防安全法令執法疑義研討會」,以統一消防單位執法標準,


                    決議事項並以函令公告周知,及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以確保公開透明

                    並提高行政效能,104年度計辦理9月及11月共2次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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