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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公告施行之災害防救法中,其第                  家戶淹水53.1億元。而間接損失               害之復原重建,已非災害防救法
              八章附則第43條即對災害防救                  則有101.5億元,合計直接及間               所能因應。因此,行政院決定訂
              經費進行規範:災害防救經費由                  接損失為1998.3億元,占當年               定特別條例,以編列特別預算方
              各級政府按本法所定應辦事項,                  GDP之1.6%。                      式籌措經費。在後續之「莫拉克
              依法編列預算;如有不敷支應災                                                 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範:
                                                  在災害初期,災情相當複
              害發生時之應變措施及災後之                                                  在新臺幣1,200億元限額內,以
                                              雜,政府災情的掌握有相當之難
              復原重建所需,應視需要情形調                                                 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所需經費來
                                              度。98年8月10日,行政院長劉
              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不                                                 源,得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不
                                              兆玄率領部會首長,向立院報告
              受預算法第62條及第63條規定                                                受公共債務法第四條第五項有
                                              莫拉克颱風救災狀況。其救災經
              之限制。                                                           關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
                                              費初估移緩濟急可調度約200億
                   不過,當98年莫拉克颱風               元;另天然災害準備經費、第二                      整體而言,臺灣當前面對如
              發生後,其災害規模亦相當巨                   預備金、特別統籌稅款等約200                921地震、莫拉克颱風之重大天
              大。其中,直接損失合計1,896.8              億元,總計有400餘億額度可立                然災害,傾向以舉債方式籌措經
              億元,略小於921地震,但其需                 即投入救災。不過至8月13日,行               費。不過,過於依賴舉債,以及利
              由政府支應之公共設施損失為                   政院彙整各部會之救災及重建                  用特別條例來突破舉債上限,也
              1,526.8億元,倍數於921地震之             經費需求,已超過700億元以上,               可能造成隔代公平正義、國家主
              736.9億元。其他直接損失包含                超出行政院原有400億元可支應                權信用評等議題。相較之下,日
              一般房屋、住宅損失43.4億元,                額度。因此,面對莫拉克颱風災                 本在因應其東北地震的重建,即





































                                        90年12月18日地震保險基金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會議董事合照(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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