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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重生






              化其耐震(含抗土壤液化)能力,                 評估及補強方案,應辦理耐震評                 與補強工作推動多年,於99年
              並確保其使用機能。二、內政部                  估補強之建築物為88年12月31               3月4日高雄甲仙發生芮氏規模
              應積極推動既有建築物之耐震                   日以前設計建造之下列公有建                  6.4之地震,深度為22.6公里,最
              評估及補強對策,對公有建築物                  築物,且各用途建築物分工如表                 大震度達6 級,以當時同樣距離
              提出施行方案,確實進行管考。                  所示                             震央約30公里之二所學校為例,
              三、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教                                                已完成校舍耐震補強之玉井工
                                                  本方案實施18年餘,卓有
              育部、科技部、衛生福利部、行                                                 商校舍幾無任何損壞,然而玉井
                                              成效,截至107年12月底止,中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地方政                                                  國中因未能及早完成耐震補強
                                              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須
              府應積極推動既有建築物及公                                                  造3 棟校舍嚴重受損,最終拆除
                                              辦理初步評估案件計29,145件,
              共設施之耐震評估或補強等措                                                  重建。102  年3月27日、6月2日
                                              已完成28,812件(98.9%)、詳
              施;對消防救災據點、避難場所                                                 及10月31日中部及東部發生芮
                                              細評估案件計16,044件,已完
              及學校校舍等建築物應優先實                                                  氏規模6以上之地震,由國家地
                                              成15,348件(95.7%)、耐震補
              施。……」。行政院即於89  年核                                              震工程研究中心勘查結果顯示,
                                              強案件計9,863件,已完成6,925
              定內政部彙報之「建築物實施耐                                                 已完成耐震補強之校舍未出現
                                              件(70.2%)、拆除案件計2,215
              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推動                                                 結構性損壞;另在105年2月6日
                                              件,已完成2,114件(95.4%),各
              重要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                                                  高雄美濃發生之芮氏規模6.6地
                                              機關辦理績效如直轄市、縣(市)
              工作,該方案並於97年、103年及                                              震,已補強竣工之58棟校舍,均
                                              政府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
              106年部分修正。                                                      無結構性損壞;有耐震安全疑慮
                                              及補強方案執行情形表及中央
                                                                             且尚未補強之85棟校舍中,則
              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                      機關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                  有18棟造成結構性損壞。此外,
                                              及補強方案執行情形表所示。
              強成果                                                            臺南市山上區公所因地震受損
                                                                             而無法作為災害應變中心,而震
                                                  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
                   依據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                                               前經耐震補強之歸仁區公所,震
                                                                             後結構無損可照常辦公。由此可
                                                                             知,倘建築物經補強後提升其耐
                                                                             震能力,於地震來臨時,將可發
                                                                             揮功用,使建築物不致受到嚴重
                                                                             損壞或倒塌,生命財產安全及建
                                                                             築物機能獲得保障。


                                                                             未來展望


                                                                                  提升公有建築物之耐震能
                                                                             力,可確保地震災害發生後,持
                                                                             續發揮公有建築物之機能(如災
                                                                             害應變指揮中心、救災機關、避
                1  2  1.補強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辦公廳舍增設剪力牆補強成果圖(資料來                   難收容場所、醫療機構、維生廠
                       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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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補強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辦公廳舍增設剪力牆補強成果圖(資料來                   站、社福機構、交通場站等),以
                       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3.補強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辦公廳舍鋼棚拆除增設補強柱補強成果圖                   救濟大眾,減輕地震災害損失,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4.補強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辦公廳舍鋼棚拆除增設補強柱補強成果圖                   降低災後復建民間動員投入救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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