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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潛水病人
是否有明確的外傷機轉?
非外傷 / 外傷現場
救護流程
無反應 有反應
第十三章
聽診肺音
打開呼吸道,檢查呼吸
如有呼吸,聽診肺音
01
如無呼吸,給予 2 次人工呼吸並檢查頸動脈搏
溺水與潛水急症
異常 正常
摸不到頸動脈搏 摸得到頸動脈搏 全肺濕囉音 部分濕囉音
必要處置
救護車內救護流程
圖 13-1 溺水與潛水急症緊急救護流程
缺氧和缺血的情形,此臨床症狀即稱之為減壓病 外,包含從溫水(水溫超過 6.1℃)救起的病人且
(Decompression sickness,簡稱 DCS)又稱為 沒有生命徵象或持續 30 分鐘的復甦仍失敗,或已
潛水夫病 (Diving disease)。 知沉入在水溫低於 6.1℃的水中超過 60 分鐘,均
可被視為明顯死亡。
(一)評估與判定
(二)是否有明確的外傷機轉
溺水病人是救護技術員到達現場幾乎可以確認
求救原因的病人,除非已明顯死亡外,否則所有溺 到達現場確認為溺水病人後,應立即向病人、
水病人均應積極的給予救護。除了行政院衛生署緊 目擊或旁觀者詢問「發生什麼事?」等的主訴詢
急醫療救護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紀錄所定義現場死亡 問,以便發現可能有頸椎受傷的外傷機轉或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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